抓落实 促发展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
在全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法规处处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任高民
(2011年2月25日)
这次全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法规处处长工作会议是在“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区上下抓落实、促发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下,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在政府法制系统开展“抓落实、促发展”年活动。刚才,洪寅生副巡视员通报了去年全区政府法制工作情况;自治区司法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吴忠市、中宁县、原州区法制工作机构作了交流发言;张任副主任、张军副主任就各自分管工作的讲话,讲得都很好,希望各地区、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在今年的工作中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科学把握形势,是谋划发展、实现发展目标的前提。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区的政府法制工作已形成了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主线,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为重点的总体格局,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十七大把“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写进了报告。总结近年来建设法治政府的实践,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举措,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决定性的重要作用。因此,在新形势下,我们一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充分认识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实现《纲要》确立的目标任务还很艰巨。今年距离《纲要》提出的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时间已经过去多半,从我区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情况来看,虽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形势仍不容乐观,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些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仍不到位,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建设法治政府的态度仍不够坚决、措施仍不够有力;政府职能转变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行政管理部门“吃、拿、卡、要”的现象仍未完全杜绝;行政监督的效果仍不理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权力、粗暴执法、以权谋私的问题依然存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尚未得到及时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不到妥善处理,导致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的现象有增无减,行政争议逐年增多,处理难度越来越大,我区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全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力量严重不足,与国务院的要求和兄弟省(区)的差距越来越大,严重制约了我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如果说前6年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阶段,那么今后4年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实现阶段。可以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还有许多任务需要完成。为此,我们必须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站在全局的高度,创新工作思路,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二是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越来越重。展望“十二五”规划,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启动,东中部产业转移步伐加快,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又一重大历史机遇。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面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作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西部大开发10年来的经验证明,在区位优势相同的条件下,一个地方的政府能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直接影响着投资者的信心和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衡量政府形象最重要的标准是政府在管理市场经济活动中能否严格依法行政,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也就是说政府能否树立起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关键在于能否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这就要求我们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同志要把工作放在自治区和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大局中去研究和安排,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战略,审时度势,服务大局,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针对性和保障性,更好地发挥政府法制工作在引导、推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完善的创新的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区投资环境的改善,为我区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宏伟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建设法治政府,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能,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条件,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是有效维保护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各种权利的基础条件。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步伐的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种社会矛盾逐步显现,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政治参与积极性日益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越来越大,对依法行政的呼声和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尽管近年来我区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自身建设,在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机制上不断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履行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职责,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实现自己的权利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是我区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更是我区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攻坚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级法制工作机构一定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依法行政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意见》为契机,明确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同心协力,坚持不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当前,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重点抓好国务院《意见》的贯彻落实,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去年10月份,国务院继《纲要》实施6年后再出重拳,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在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29条具体措施,这是国务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是今年政府法制工作的重点。全区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要在依法行政中发挥主力军的作用,要结合实际,认真履行职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具体措施,确保《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要制定具体措施。自治区《实施意见》已在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讨论,将做进一步修改后,提请自治区政府发布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从制度、体制、机制上认真分析依法行政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规划,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切实做到有部署、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二要开展示范工作。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各地区、各部门依法行政的实际情况,选择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三要加强考核监督。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要抓好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效能目标考核内容,不断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力度。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将按照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要求,对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确保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够落到实处。
(二)重点抓好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
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也是各级法制工作机构的核心工作。一要按时完成2011年政府立法工作任务。2011年立法计划已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承担立法任务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及时向本部门的主要领导汇报立法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到人,精心组织,按时完成立法项目的起草报送工作。不能按时报送的,要向自治区政府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对列入调研论证的立法项目,要抓紧做好调研论证工作,年底前形成调研成果。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及有关起草部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提高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对事关全区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涉及多个部门的立法项目,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要统筹安排、加强协调、组织实施,坚决杜绝部门利益法制化。要坚持法制统一原则,按照法定程序严格审查把关,起草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好2011年政府立法工作任务,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坚持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近年来,虽然我们已加强了对“红头文件”的监管,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但是,政出多门、政令不一、相互“打架”的问题仍然存在,违法擅自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各级法制工作机构对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依法审查、把关,任何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收费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要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施行;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重点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措施。首先,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去年,我们组织开展了第七次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清理工作,提请自治区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35项。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工作,健全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大清理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力度,积极推进并联审批工作,要在总结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局等部门并联审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逐步扩大并联审批的范围。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行政审批职能、事项、人员“三集中”,推行“网上审批”,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其次,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自治区政府将在上半年召开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要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组织工作。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执行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及重点单位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办事公开,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民的公共服务。第三,要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职责,定期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及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对“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检查,主动配合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做好区、市、县(区)、乡镇、村五级政府行政审批网络建设,协助抓好50个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建设。
(四)重点抓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创新政府法制监督方式
规范行政执法,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方面。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就全区而言,今年要抓好这样几件事情。一是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监督工作。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要主动指导还没有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有关厅局,抓紧对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汇总、细化和量化,并在上半年全部完成细化标准,统一公布实施。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确保全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当前,我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安置等问题,有不少是由于有些行政机关执法不规范引起的。今年,我们要积极主动深入开展一次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明查暗访、通报执法检查结果等多种形式提高检查的实效性。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和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大对不合格案卷的纠错力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报制度,提高报备率和纠错率。创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方法,建立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布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功能和作用。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的素质决定着行政执法的水平。要进一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肃考试纪律,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领取和换发工作。这里我需要强调的是,不能简单的为换证而换证,要把换证工作与改进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紧密结合起来。抓好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垂直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
(五)重点抓好行政复议制度创新,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量
行政复议制度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具有方便群众、快捷高效、方式灵活、不收费用等特点,应当成为公民寻求救济的首选途径。目前,我区不少群众对这项制度了解和掌握的还不多,“不知申请复议”、“不会申请复议”、“不敢申请复议”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一方面信访案件居高不下,群体性上访事件不断发生,这些信访案件中,有不少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一年没有1件复议案件。这说明群众对行政复议法律救济制度还很不了解,也说明我们的工作还不到位。今年我们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要创新行政复议宣传方式。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要深入基层,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大行政复议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做好边远地区和复议案件空白地区的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熟悉和掌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并善于通过复议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要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既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这些矛盾如果得不到有效化解,就会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行政复议要实现从政府内部监督、自我纠错为主向救济权利、化解争议为主的根本转变。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将抓紧研究制定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方案,确定试点单位,选择有关市、县(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受理、审理方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运用调解、和解等多种方式结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三要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去年,自治区政府和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和自治区有关厅局已按照《意见》的要求开展了工作,银川市已同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其他市县(区)也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和联系,尽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同时,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要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报表工作,尤其是在报送行政应诉报表时,一定要同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数进行核对,核对准确后及时上报。
(六)重点抓好政府法制宣传和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和咨询服务水平
政府法制信息和宣传工作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制工作机构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一年来,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认真开展政府法制信息和宣传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特别是宁夏政府法制网连续2年被国务院法制办评为“全国省级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先进单位一等奖”。 但是,仍然有部分法制工作机构对政府法制信息和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有的地区、部门的法制宣传工作仍处于停滞状态,严重制约了全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各级法制工作机构的“一把手”要对政府法制信息与宣传工作负总责,每年都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宁夏政府法制网和《法治政府》电视节目的宣传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实行信息报送通报制度,要对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进行定期通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今年将举办一期培训班,对全区法制信息宣传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法制信息和宣传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要认真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可能引发一些新的矛盾纠纷,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公司重组、企业破产、兼并等事项将日益增多;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方面的问题将日益突出。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要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多的优势,利用宁夏行政管理学会和行政法学会的平台,确定理论研究课题,进行前瞻性理论探讨,及时从法律角度提出有法可依、分析透彻、可操作性强的应对措施和建议,依法保障、引导、支持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增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要认真履行法律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组织法律咨询委员积极参加政府立法等活动,为自治区政府和各部门处理涉法事务和行政应诉事务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当好政府领导的法律顾问、参谋和助手。
三、统一思想,转变作风,深入开展“抓落实、促发展”年活动
今年一月份,王正伟主席在自治区政府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把抓落实作为今年政府工作的主题,深刻阐述了“抓落实关系到事业的发展与成败,是对干部作风能力的考验,是一种责任和境界”的重要性,要求在全区开展“抓落实、促发展” 年活动。面对新机遇,新任务,新要求,根据自治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决定在全区政府法制系统开展“抓落实、促发展”年活动。今天的会议,也是一次开展“抓落实、促发展”年活动的动员会。下面,我提几点要求,作为动员部署。
一抓学习,促发展。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是政府法制工作适应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学习则强,学习则胜。当前,政府法制干部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能力的挑战,最大的危机是本领的危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就必须要不断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将在3月初举办“理论学习读书班”,集中封闭学习。各地区、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也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抓好国务院《意见》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最新政策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并结合政府法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对政治理论、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现代科技等相关知识的学习。正伟主席指出:“抓落实的重点在‘实’,关键在‘抓’,难点在‘谋’”。我们在学习过程中要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带着问题去学,带着问题去“谋”,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拓宽思路,把政府法制工作放在全区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消化、吸收兄弟省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并能在实践中做到再认识、再创新、再提高,研究新情况、新变化,提出解决问题的新举措、新方法,不断提升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理论业务素质,切实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的战斗力,使所有政府法制干部在政府法制业务方面都能成为“行家里手”。
二抓服务,促发展。“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做任何工作,只有胸怀大局才不会迷失前进方向,不偏离前进轨道。我们所从事的政府法制工作是政府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因此,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大局意识,想问题、做事情都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准确把握政府法制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体会议和自治区第十届人大会议精神,积极履行职责,为全区调整经济结构、提升竞争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好法治服务;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法治服务;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管理创新,提高各级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做好法治服务,切实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向心力,树立法制工作机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良好形象。
三抓作风,促发展。好作风、好风气能够培养创造力,形成凝聚力,产生战斗力。一个单位,干部作风的好坏,部门风气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工作的成败、事业的兴衰。近几年,全区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行政效能有所提高。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一些法制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中安于现状,因循守旧,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怨天忧人,作风漂浮,不抓落实的现象仍然存在,制约了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法制工作机构一定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在讲执行、抓落实、比效率上下功夫,坚决克服说而不做、决而不行、抓而不紧的不良风气,切实提高执行力。对认准的事,要咬住不放;对定下的事,要持之以恒;对已干的事,要一抓到底,一年实实在在地干成几件漂亮事,争取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和支持。法制工作机构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对本次会议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要拿出实实在在的具体措施,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交待。上级法制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下级法制工作机构的指导,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法制工作机构都要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的整体实力,切实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树立政府法制系统“作风扎实,团结一致,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
四抓队伍,促发展。正伟主席指出:“工作要落实,干部最关键”。干部是抓工作落实的具体组织者和执行者,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状态、工作水平都直接关系到抓落实的成效。我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确实存在着任务重、压力大、人员少、保障差的实际困难。但我们同时也应看到,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也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国务院《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要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去年12月份,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门研究了法制机构设置的问题,今年1月20日,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宁编办发[2011]16号),明确了“地级市政府法制机构必须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5名以上;县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的编制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这个文件的发布实属不易,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经过多次协调、汇报、请示,做了大量工作。市、县(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一定要抢抓机遇,积极主动向主要领导汇报,做过细的工作,争取支持,最大限度地赢得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使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都能得到应有的充实和加强,使政府法制干部得到组织上应有的关心和重视。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对待自己的工作,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一个敢于负责、勇于开拓创新的人,努力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全区政府法制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把全部的心思都用在干事创业上,全力以赴把事业搞上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切实做到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作风上务实,努力干出一流水平,创出一流业绩,切实增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凝聚力,努力建立一支“政治上强、业务上精、服务上优、作风上硬”的高素质政府法制工作队伍。
同志们,我们已经站在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新起点上。让我们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抓落实,促发展,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为把我区建设成为和谐富裕的新宁夏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