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五抓”措施 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09.12.2014  22:22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彭阳县林业和生态经济局落实“五抓”措施,保证生态安全。

一是抓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火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队四级防火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不断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县、乡两级按照“谁管辖、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实现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

二是抓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坚持把增强全民防火意识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基础工作,牢固树立“防管结合、预防为主、管火先管人”的思想,建立健全县、乡、村、队四级联动机制。采取召开会议、媒体宣传、刷写标语、印发资料、树立警示牌、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乡村集市、社区、宗教场所、学校和护林防火站等场所向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通过营造宣传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抓护林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预防扑救能力。目前,全县共建护林点38处,配备护林员76名,12乡镇聘任护林员184名。全县260名专(兼)职护林员分散于全县各自辖区,巡护于山林之间,形成网状互动格局,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同时,坚持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多方争取支持,捆绑项目,整合资源,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夯实工作基础。目前已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3处,架设防火瞭望塔3座。

四是抓火源管理,严防各类火灾发生。坚持树立长期防火的思想,变被动应急为主动预防,立足于早防严管,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结合实际,积极推行野外用火许可、哨卡值勤、流动巡查、进山登记和清理林区杂草等制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从源头上预防火灾隐患。明确县、乡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和火灾隐患重点部位,建立“分区划段、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岗位责任制,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群众包山头、老师包学生、家长包子女、监护人员包智障人员的“六包”责任制。组织专兼职护林员,在重点林区、草原边缘、路口进行巡查,严控野外火源,铲除林区道路两侧杂草,减少重点区域可燃物存量,有效防范重点部位火灾发生。

五是抓值班备勤,做好火灾应急处置。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主要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乡镇、森林公安派出所、林场及各护林点坚持24小时值班并及时上报当天防火工作情况,加强对火源的监测管控,充分做好防扑火物资及装备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