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践行“四种形态”
2015年,银川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实履行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2016年,将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守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内监督,切实转变作风。
2015·工作成效
政府性资金竞争存储管理办法在全区推广。 各级党委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带头落实“两个责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听取和研究反腐倡廉工作25次,主要领导专题批示党风廉政工作60余件次。出台了《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把纪律挺在前面。修定了《银川市本级政府性资金竞争存储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了制度性防腐作用,中纪委副书记张军和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充分肯定,并指示在全区推广。
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传导压力。 强力压责,层层传导压力,细化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明确13名市级领导、31个牵头部门和65个参与单位的责任。抓好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落实,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召开了落实“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县(市)区、部门党委书记述职述廉汇报会,以及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工作约谈会,举办了“两个责任”学习班、《准则》《条例》学习报告会,印发《党规党纪专刊》《学思践悟》教育读本9000余册。
查处责任落实不力问题8件12人。 督查追责,推进责任落实,对县(市)区、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等14项内容和纪检监察重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查处责任落实不力问题8件12人;对年内未开展纪律审查和问责的16个纪检组负责人下发了“告诫通知书”;对7起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约谈提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问责处理等方式的综合运用已成为推进“两个责任”的有效抓手。
纪律审查数量质量和效率“三提升”。 各级纪委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805件,初核470件,立案245件,处分234人,同比分别上升3.87%、18.09%、36.87%、10.38%。市纪委初核124件,立案83件,处分83人,同比分别上升49.4%、118.42%、102.44%,移送司法机关10人。纪律审查数量、质量和效率实现了“三提升”,全市办案总数和委局机关办案总数、综合考核均列五市第一。
处分处级干部20人。 市纪委共处分处级干部20人(其中正、副处各10人),严肃查处了李平、冯玉璞、朱先求等严重违纪案件。加大“下查一级”力度,查处了一批基层干部违纪违规典型问题。其中扭住工程建设领域问题查窝案、挽损失。集中查办了市房改办和阅海集团渎职、受贿窝案,共处理涉案人员19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问责4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查处“三不”案件410件426人 。揪住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小案”、赢民心。坚持抓大不放小,关注群众身边的腐败、“口袋里的腐败”,严查“三不”案件,共查处“三不”案件410件426人。该做法受到中纪委、自治区的充分肯定。开展了“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涉农案件线索136件,立案37人,处分40人。盯住纪律审查“下半场”问题建制度、追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促进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先后对11名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问责33个单位502人。 健全制度,抓“小事”、“早”立规。在全区率先出台《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责任追究办法》。全市问责制度已有12个,形成了银川特色的问责制度体系,为“行为”立规、为“小事”立矩,用问责促干部负责,用问责提升执行力。全年共问责33个单位502人。关注“不勤政”,抓“小过”、“早”告诫,认知“不勤政也是腐败”,告诫“不勤政”也要受到纪律约束。共立案56件、处分47人,强化了干部的“小过”意识、担当意识。
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8件。 紧盯“四风”问题,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发现、早处理,发信号、用狠劲、出实招。开展了“纠‘四风’‘三办四快直通车’”专项行动,快查、快办、快纠。全年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8件,党政纪处分16人,问责10人,有效规范了干部的行为。规范重大事项申报管理,对78名处级领导出国(境)、婚丧嫁娶等事宜登记备案;对提拔交流的106名处级干部公示财产并建立廉政档案;对137名公职人员投资办企业问题清理整治。
约谈480余人次诫勉谈话120余人次。 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搭建了“一课、一网、一刊、一信”四个平台。注重家风建设,开展助廉活动,组织212名新任领导干部及家属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树廉洁家风。对195名新任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发放《忏悔录》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1000余本,以案示警。严格落实约谈、函询制度,建立“分级”、“分期”约谈有效机制,共约谈480余人次、诫勉谈话120余人次、函询40余件次,“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渐成常态。
问政施政节目解决2000余个问题。 以“三位一体”监督促履职尽责。市、县两级全面开展“电视问政”“电视施政”“广场问政”“网络问政”,全市共播出问政节目20期、施政节目25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2000余个。不断创新问政方式,坚持每期突出一个主题、侧重一个行业、破解一个难点、推出一个“闪光点”,形成“蝴蝶效应”,扩大了监督成效。
通报15起“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研究界定了“12种”“庸政、懒政、怠政”和“为官不为、为政不为”的具体情形,开展了“三政两不为”专项整治行动,问责9个单位102人。加强“从严从实抓落实,大干实干100天”等活动作风督查,集中通报了15起“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引起较大社会反响。一年来,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实现“零违纪”。深入推进“双评”活动,全市共整改问题3297个、完善制度2451个,服务了“两优”发展环境。
组织292人参加专题培训。 抓队伍建设,深化“三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先后开展了“三严三实”、“五查五解决五树立”、“好习惯养成”等主题教育活动,抓整改、强作风、树形象。开展了“四个能手”评比,在全系统评出各类能手20名。在全区“双评”、全市绩效考评活动中,市纪委均名列前茅。结合主责主业,开展了“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全方位提升纪律审查工作水平”教育实践活动,促进了干部监督执纪理念的转变和“三手”能力的提升。组织57批次292人参加了中纪委和区纪委的专题培训,多人被评为“优秀学员”。“三政两不为”专项行动和“两个问责办法”分别获全区纪检监察创新工作一、二等奖。
2016·工作重点
——持续强化《准则》《条例》的贯彻执行,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准则》《条例》,筑牢道德“高线”、纪律“底线”。逐级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上下联动的落实合力。各级纪委要强化执纪刚性,坚决查处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使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持续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要制定清单、完善制度,切实做到“三化三有”:即每项责任都要具体化、项目化、指标化;每项工作都要有要求、有措施、有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情况报告、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定期报告追责情况,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持续强化纪律审查,进一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要做到“三个严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严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大排查”行动,认真查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中的贪污、受贿、渎职等腐败问题;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老百姓身边的腐败。
——持续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要持续强化小事问责,抓“小过”;紧盯节点,抓“小节”;关注“不勤政”,早告诫;坚持执纪前置,早预防;加大约谈,早提醒;重申制度,早警示。要深入纠治“四风”,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要切实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开展“家庭助廉”、“廉政文化进校园”等廉政教育活动。
——持续强化勤政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要着力治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深化“三政两不为”专项整治,结合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对不在状态、不干事的严格追责问责,重点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作风问题,凝聚促发展的正能量。重点解决服务民生的“实事虚做”、文山会海的“虚事实做”、项目推进的“上实下虚”、落实工作的“以虚充实”等问题。
——持续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能力和水平。 要“扛牌子”,做标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扛牌”意识,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监督是不称职”的理念,“转”正位置,履职尽责,以有“为”促有“位”,坚决作党章党规党纪的执行者、捍卫者;以“忠诚、干净、担当”为基本要求,坚决做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模范和标杆。要“扎笼子”,严监督,加大内部监督力度,严防“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