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55起 处理62人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问责促履责,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一年来,全区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55起,处理62人。
自治区党委从完善问责工作制度体系入手,制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和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出台问责条例实施办法。通过举办主体责任培训班,召开地市级党委书记述廉述责汇报会等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切实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教训很深,我一定引以为戒,立即整改,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绝不当‘甩手掌柜’。”因班子成员集体违规违纪,日前,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贺兴瑜被问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下属出问题,领导“挨板子”,如今在宁夏已由“没想到”变成“新常态”。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自治区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逐级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落实签字背书、全程纪实、述责述廉、专项报告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对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巡视整改落实不力等问题敢于较真,勇于“亮剑”,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该打的板子打下去,不让问责利剑生锈。各市县(区)坚持巡察与问责同步进行,出台巡察工作履职问责暂行办法,列出“问责清单”。石嘴山市先后对班子成员有违纪行为的5个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12起违反党的纪律问题实行了“一案双查”;吴忠市对落实主体责任效果较差的7个单位“一把手”和16名班子副职进行了诫勉谈话;固原市对2名工作不力的驻村“第一书记”进行了严肃处理,形成强大震慑。
“问责是管党治党之利器,通过对‘关键少数’的强力问责,警醒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履职尽责,用担当诠释初心。”自治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