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不力 宁夏35名责任人被追责
2015年以来,宁夏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35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采取“钉钉子”办法,环环相扣建章立制。我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构建落实“两个责任”的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2015年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对党委、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和责任追究办法做了明确规定。实行平时检查、重点抽查、半年督察、年终考核的办法,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任务分工、推进重点工作,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为“两个责任”有效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
步步为营加力,层层压实责任。召开全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工作会议,约谈市、县(区)、区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就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把责任压紧压实到县区一级。召开五市党委书记述职述廉汇报会,五市党委书记就履行职责、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汇报,自治区领导李建华、刘慧、崔波逐一点评,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制定下发《2015年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将53项主要任务分解到14家牵头单位,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推进座谈会。自治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副书记共约谈区管干部84人,对41名区管干部进行了函询,对存在问题没有说清楚的重点进行初核,对说假话、欺骗组织的坚决查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巡视监督。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自治区纪委对3个地级市,12个县(区)和6个区直部门(单位)进行常规巡视,对8家区属国有企业进行专项巡视,共发现“四个着力”方面的突出问题220个,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450件。
加强督查考核,严格问责追责。自治区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实施责任追究的10种情形和追究方式,以严肃的问责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发现各地各部门2014年度在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等7个方面存在的问题110个,督促进行整改。目前自治区正在对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检查。这是宁夏连续15年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检查。(通讯员 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