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招办关于组织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宁药招办发〔2016〕33号
自治区药招办关于组织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宁东社会事务局,自治区级医疗机构,武警宁夏总队医院,药品配送企业: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关键之年。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推进药品流通改革,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作为医改重点任务之一。为落实好相关政策制度,提高临床用药水平,有效解决百姓用药贵问题,自治区药招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
二、活动内容
(一)专题讲座。 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一是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部门职责和本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6〕70号)。
(二)组织培训。 一是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重点是基本药物制度和医改推进药品流通改革任务;二是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进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和短缺药品监测培训等。
(三)举行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药药品采购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 主要针对广大群众和患者,主要内容是通俗易懂的药品知识、国家基本药物政策、自治区药品采购政策做法、抗生素合理使用、用药基本常识。自治区药招办统一印制了部分宣传材料,五市卫生计生委(局)请于10月31日到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领取。
(四)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展示政府和卫生部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坚持药招“三统一”政策等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
三、活动要求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重要性,认真组织、安排各项活动。积极争取、落实活动经费,结合地方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由专人负责组织安排。此次活动组织实施,将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组织督导组赴各地查看活动开展情况,并全区通报。12月10日前,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将活动开展情况报至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药械处。
联 系 人:田莉 联系电话:0951-502424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器械
统一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