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英副院长调研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07.08.2017  17:32

  

  8月2日至3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金英调研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图为在柔远法庭查看资料。

  本网讯(马荣)8月2日至3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金英先后来到盐池县法院、沙坡头区法院和中宁县法院调研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求各级法院要树立现代化多元纠纷化解理念,积极构建科学系统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努力实现自治区第十二党代会提出的“让法治成为宁夏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目标。

  李金英先后实地查看了盐池县法院“法官村官双助理”调解室、人大代表联络室等,详细了解沙坡头区法院柔远法庭“大调解”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等,并与盐池县花马池镇南苑新村法官助理,驻柔远法庭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员、律师等座谈交流指出,近年来,盐池县法院从推动实现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出发,立足实际、创新思维,探索推行“法官村官双助理”工作机制,积累了一些可推广、可复制、可应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取得了显著成效。柔远法庭“大调解”工作经过近八年时间的探索实践,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对维护辖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趟出了一条新路子,经验值得总结推广。在“全区文明单位”中宁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李金英与诉讼群众交谈,详细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中宁县法院加快智慧法院建设、诉讼服务便民利民、小额速裁有益探索等工作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给予充分肯定。

  李金英强调,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实现中央战略部署、提升法院参与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全社会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重大举措之一。在深入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中,各级法院要从战略部署、法治思维、社会视角和历史高度理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法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要认真研究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类矛盾纠纷的规律和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共性特点和个性特点,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实现解纷主体多方参与、解纷方式灵活有效、解纷机制科学便捷、解纷人员专职专业,最大限度地缓解社会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政府的支持,推动司法资源与行政资源形成合力,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着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纳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考核体系。要不断总结提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充实工作内容,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现便民惠民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将扶贫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着力点,做好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与脱贫攻坚的结合工作,确保扶贫工作精准实施、精准推进。要借助“法官村官双助理”、“大调解”机制工作平台,切实提升定纷止争、做群众工作、以案释法的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