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连年开展“扫雷行动”确保畜禽质量安全
自治区畜禽屠宰工作紧紧围绕农业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强化监管保安全、推动转型促发展”两条主线,加快建章立制、强化行业监管、推进转型升级,畜禽屠宰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自2014年屠宰监管职能移交到农牧部门以来,自治区制定印发《宁夏畜禽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畜禽(肉)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宁夏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畜禽屠宰投诉举报制度》、《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定点屠宰委托代宰加工协议书》、《畜禽定点屠宰场监督检查内容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现场验收标准》和《关于规范畜禽定点屠宰场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夯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自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和“扫雷行动”3年多来,持续保持对违法屠宰行为高压严打态势。截至2017年底,全区发放宣传材料1.5万份,举办屠宰政策法规、肉品品质检验和执法培训班70次,开展畜禽屠宰执法检查298次,出动执法人员1175人次,调查处理投诉举报150起,捣毁私屠滥宰窝点69处。全区91家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其中有53家审核达标予以换证,8家异地迁建,17家限期整改,13家取消资格,予以关闭。
同时,自治区大力培育屠宰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七个转变”。即“代宰”向“自宰”转变,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和提高产品附加值转变,生产热鲜肉向冷鲜肉和冷链配送转变,普通产品向“大众+高端”优质产品转变,单一屠宰向养殖、加工、销售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和多元经营转变,传统营销向电商、连锁经营和餐饮体验店转变,手工屠宰向机械化屠宰和标准化生产转变。培育“穆和春” “涝河桥”等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支持龙头企业“走出去”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提升“宁字号”牛羊肉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