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组织对我局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06.09.2016  03:03

近日,自治区编办会同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我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估检查。

检查组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部门职责履行评估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走访服务窗口及服务对象等形式,从职责履行、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等4个方面对我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估检查。

此次评估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根据我局履责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检查工作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