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积极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
宁夏自治区积极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扎实做好污染减排工程。
2015年,全区火电企业共完成6台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完成8台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20台机组正在改造中。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在2015年全区环保工作会议上,宁夏自治区政府与5个地级市政府、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签订了2015年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宁夏自治区环保厅与11家重点企业签订了减排目标责任书,并在主要媒体上对重点减排项目名单进行公告,明确各地区及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减排目标任务。
同时,宁夏自治区将火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落实主要污染物等量或倍量替代要求。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新建火电机组全部执行火电新标准中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
宁夏自治区环保厅还联合自治区政府督察室,每年按季度、半年、年终对火电、水泥、钢铁等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督察。自治区环保厅联合物价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环保电价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发电企业不按规定投运脱硫设施仍执行脱硫电价的行为、电网企业拒绝执行或未及时执行脱硫电价等违法行为。
出台《宁夏自治区“十二五”污染减排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仅2015年就安排“以奖代补”资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电厂脱硫脱硝改造等项目建设,推动火电、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制定《宁东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对现役燃煤火电机组进行环保改造,达到超低排放限值。
截至2015年,宁夏自治区累计完成脱硫设施建设17638兆瓦,占全区火电装机总规模的99.3%。累计完成脱硫增容改造15630兆瓦,占全区火电装机总规模的88.0%。累计完成脱硝设施建设17074兆瓦,占全区火电装机总规模的96.7%。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鸳鸯湖电厂两台机组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是西北地区首个达到超低排放的电厂。水泥行业所有21条生产线全部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或脱硝工程建设,走在全国前列。钢铁烧结、球团设备已完成脱硫设施建设542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