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研究部署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

16.03.2018  11:45

      3月13日,自治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马顺清主持会议并讲话。

      宁夏目前共有各类湿地310万亩,其中:国家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处,自治区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3处,国家级湿地公园14处,自治区级湿地公园10处。湿地对宁夏发展意义重大,是“塞上江南·鱼米之乡”的重要支撑,是宁夏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打造全域旅游的靓丽名片,是候鸟迁徙的重要栖息地。

      会议要求,保护好宁夏弥足珍贵的湿地资源是各级政府的重要政治责任。要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宁夏湿地保护法规制度,确保湿地保护修复有法可依;要强化审批监管,严格湿地用途管控,规范湿地征占用行为;要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压实修复主体责任,谁占用、谁还湿;要加大湿地补水力度,扩大主要湖泊面积,提高湿地水质水量,改善湿地生态功能;要坚持湿地“只增不减”原则,多措并举、深挖潜力,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退耕还湿、退耕(养)还滩工作,实现宁夏湿地总量逐年增加、质量持续改善。


报送单位:办公室  报送人:办公室  审核发布:马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