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31.12.2015 15:1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15第12期
(2015)宁监管暂执字第37号
罪犯贺世礼,男,1971年7月24日出生,汉族。因运输毒品罪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8月6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0元。减刑后,刑期自2006年10月20日起至2021年9月19日止,现在银川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银川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贺世礼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15年12月2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15)宁监管暂执字第38号
罪犯马少国,男,1963年5月11日出生,回族。因贩卖毒品罪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7月10日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元。减刑后,刑期自2004年4月19日起至2017年9月28日止,现在银川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银川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马少国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15年12月2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15)宁监管暂执字第39号
罪犯吕进才,男,1953年7月10日出生,汉族。因强奸罪经宁夏贺兰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12日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11年9月5日起至2016年10月25日止,现在石嘴山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石嘴山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吕进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15年12月2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15)宁监管暂执字第40号
罪犯张银放,男,1962年8月26日出生,汉族。因故意伤害罪经宁夏隆德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1月24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减刑后,刑期自2010年9月28日起至2020年9月27日止,现在石嘴山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石嘴山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张银放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15年12月2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15)宁监管暂执字第41号
罪犯马玉海,男,1948年8月5日出生,回族。因贩卖毒品罪经宁夏灵武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16日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15年10月26日起至2020年4月13日止,现在石嘴山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石嘴山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马玉海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15年12月2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本文来源: 司法厅
31.12.2015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