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还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建发〔2014〕167号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8月15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返还管理,加快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结构调整,节约能源、保护耕地和保护环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宁财(综)发[2008]489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使用了取得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的墙体材料,在工程竣工备案后,可按本办法规定返还已缴纳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
第三条 建筑工程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见附件1)中经认定的鼓励发展类(推广应用类)的新型墙体材料的,所缴纳的专项基金全额返还。使用经认定的一般发展类(限制使用类)的新型墙体材料的按专项基金征收额的50%返还。
第四条 对缴纳了专项基金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墙体完工后未进行墙面抹灰隐蔽前,应及时通知原征收专项基金的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进行现场核验。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组织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到施工现场对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情况进行核验,现场填写《建筑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核验情况表》(见附件2)。
第五条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后,建设单位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还申请表》(见附件3)到原征收专项基金的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办理专项基金返还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专项基金收缴专用凭证;
(二)《建筑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核验情况表》;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四)《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复印件,并盖生产企业公章;
(五)工程使用墙体材料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
第六条 建筑工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返还专项基金
(一)使用了未取得《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的墙体材料的;
(二)未经现场核验的工程;
(三)使用国家和自治区明令禁止的墙体材料的。
第七条 2014年9月15日起开工缴纳的专项基金返还执行本办法。2014年9月15日前开工缴纳的专项基金返还,仍按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还管理办法》(宁建(办)字[2008]117号)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
附件:1、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2、建设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核验情况表
3、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还申请表
附件1:
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鼓励发展类(推广应用类)
一、砖类
(一)非粘土烧结复合保温砖(符合GB/T 29060《复合保温砖和复合保温砌块》
(二)非粘土烧结保温砖(符合GB26538《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
块》技术要求)。
(三)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符合GB13544《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
块》技术要求)和非粘土烧结空心砖(符合GB13545《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技术要求)。
(四)蒸压粉煤灰多孔砖(符合GB26541《蒸压粉煤灰多孔砖》
技术要求)。
(五)蒸压粉煤灰砖 (符合JC239《粉煤灰砖》技术要求)
(注:非粘土是指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建筑废物、工业副产石膏、江河湖海淤泥等固体废物。)
二、砌块类
(一)非粘土烧结复合保温砌块(符合GB/T 29060《复合保温砖和复合保温砌块》
(二)非粘土烧结保温砌块(符合GB26538《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技术要求)。
(三)非粘土烧结多孔砌块(符合GB13544《烧结多孔砖和多孔
砌块》技术要求)和非粘土烧结空心砌块(符合GB13545《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技术要求)。
(四)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符合GB1196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术要求)。
(五)石膏砌块(符合JC/T698《石膏砌块》技术要求)。
(六)粘土烧结多孔砌块(符合GB13544《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技术要求)和粘土烧结空心砌块(符合GB13545《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技术要)。(仅限固原市,彭阳县、隆德县、西吉县、泾源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海原县、盐池县)
三、墙板类
(一)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符合GB15762《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技术要求)。
(二)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符合GB/T23451《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技术要求)。
(三)建筑隔墙用保温条板(符合GB/T23450《建筑隔墙用保温条板》技术要求)。
(四)石膏空心条板(符合JC/T829《石膏空心条板》技术要求)。
(五)建筑墙体平板。
1.纸面石膏板(符合GB/T9775《纸面石膏板》技术要求);
2.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符合JC/T564《纤维增强硅酸钙板》技术要求);
3.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符合JC/T626《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技术要求);
4.纤维水泥平板(符合JC/T412《纤维水泥平板》技术要求);
5.维纶纤维增强水泥平板(符合JC/T671《维纶纤维增强水泥平板》技术要求);
6.玻璃纤维增强水泥外墙板(符合JC/T1057《玻璃纤维增强水泥外墙板》技术要求)。
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墙体构件以及节能保温结构体系等。
一般发展类(限制使用类)
一、 砖类
(一)混凝土多孔砖(承重混凝土多孔砖要符合GB25779《承重混凝土多孔砖》技术要求)。
(二)混凝土空心砖(GB/T24492《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技术要求)。
(三)粘土烧结多孔砖(符合GB13544《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技术要求)和粘土烧结空心砖符合(GB13545《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技术要求)。(仅限固原市,彭阳县、隆德县、西吉县、泾源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海原县、盐池县)
二、砌块类
(一)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GB15229《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技术要求)。
(二)粉煤灰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JC862《粉煤灰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技术要求)。
(三)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GB8239《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技术要求)。
三、墙板类
(一)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符合GB/T23932《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技术要求)。
(二)钢丝网架聚苯乙烯夹芯板(符合GB26540技术要求)。
(三)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符合GB/T19631技术要求)。
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混凝土复合保温多孔砖、混凝土复合保温空心砖、中空钢网内模隔墙等。
附件2:
建设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核验情况表
建设单位名称: | |||||||||||
工程名称 |
| 结构层数 |
| 建筑面积 |
| 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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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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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材料使用情况及现场核验意见 | |||||||||||
使用墙体材料名称 | 材料生产单位名称 | 新型墙体材料认证书号 | 核验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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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改机构核验人: | 建设单位签字、电话: | 施工单位签字、电话: | 监理单位签字、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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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还申请表
建设单位:(章)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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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面积(m2) |
| 竣工面积(m2) |
| 结构类型 |
| 墙材核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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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专项基金时间 |
| 缴纳金额 |
| 工程竣工备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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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墙体材料产品名称 | 墙体材料生产单位名称 | 产品认定证书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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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账户 | 单位全称 |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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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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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有关资料: (1)专项基金收缴专用凭证; (2)《建设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核验情况表》;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4)《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复印件,并盖生产企业公章; (5)工程使用墙体材料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