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督查组督查我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01.09.2016  23:05

8月26日,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组成督查组对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情况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抽查了部分路政、运政行政执法案卷。

督查组对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四中全会以来,交通运输厅党委高度重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在系统内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严格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面推进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督查组对执法案卷进行了细致点评,同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对照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方案,加强党委对法制政府建设的领导。二是建立交通运输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三是严格落实规范自由裁量权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是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2020年全面建成法治政府部门打好基础。

交通运输厅法规处负责人、宁夏公路管理局、宁夏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等厅属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