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办关于转发李建华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
宁安办〔2015〕35号
自治区安委办关于转发
李建华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月20日,李建华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值班信息《银川市滨河新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8人死亡1人受伤》上批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是致人员伤亡最大隐患,我区新道路多,路口安全工作应加强,新道路没有信号系统,应设减速带,此事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工作。”现将李建华书记的批示转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全区已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当前,随着夏季到来,道路交通事故将进入易发多发期,即将来临的“五一”小长假,外出旅游也将迎来小高峰,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尚未杜绝,交通安全形势极为严峻。各地、各部门务必要认清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意识,迅速行动起来,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深化安全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宁安委〔2015〕5号)要求,迅速组织力量深入辖区各客运企业、运输场站开展安全检查,并将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给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及驾驶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集中力量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机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查超员超载、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载客、骑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强化隐患治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加大对辖区道路尤其是国省道、重点县乡道路以及新建道路和交通安全设施尚不完备道路的排查巡控力度,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平交路口以及新建道路和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备道路等事故多发点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梳理, 要按照摸清底数、建立台帐、限期治理、逐项销号的要求抓好整改工作,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以渣土工程车、装运垃圾车、农村面包车和接送学生车“四类车辆”为重点,加强提示管控。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协调当地主流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公布一批交通安全隐患、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宣传一批典型警示案例,营造“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上述要求,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落实执行,确保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请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以信息形式上报。
附件:自治区党委领导重要批件阅办单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存档(3)。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