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自治区妇联联合召开妇女维权新闻发布会
3月4日上午,自治区高院、自治区妇联联合召开妇女维权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09年妇女维权合议庭成立以来宁夏法院和全区妇联系统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举措、先进经验,并发布典型案例。
近五年,全区法院在妇女维权工作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实行该类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共受理涉及妇女权益的婚姻、抚养、赡养、土地权益、劳动争议等案件共计31705件,审结共29457件,调解、撤诉共16718件,调撤率达到了56.75%。对经济困难的妇女酌情缓、减、免交诉讼费用2280925元。建立了完善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区女性陪审员所占比例达41.1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发放宣传材料6000多份,受教育人数累计达到上万人次,妇女维权合议庭的人数从成立时91人发展到352人,其中女法官人数占70%以上。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以来,经过不断地实践探索,在维护妇女权益审判工作方面和延伸审判职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0年至2014年,全区妇女维权合议庭共获得荣誉近50项,先后4次获得“全国妇女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区法院60%的妇女维权合议庭受到各级妇联、团委、工会组织的表彰和奖励。
自治区妇联积极作为,为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推动一系列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政策的出台和贯彻实施,切实从源头上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协调推动出台了《宁夏妇女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等近20项政策文件,有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进《宁夏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立法工作被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定为2014年人大议案,为制定反家暴地方性法规奠定了基础。积极探索,开展特色维权,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见》,宁夏成为全国首个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维护农村妇女“三权”的省区。开展“护航春蕾”宣讲活动,旨在通过坚持不懈的宣讲引导,逐步改变农村女童中存在的早婚现状。实施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民生工程,助推妇女创业发展,截止2014年12月底,全区累计发放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38.4亿元,扶持81281名农村妇女创业。
目前,在自治区妇联的推动下,全区实现了县级以上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站)、12338妇女维权热线,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家庭暴力案件投诉站、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社区(村)妇女之家暨妇女维权工作站的“七个全覆盖”,构建了司法保护、法律援助、反家暴、庇护救助、利益诉求表达、基层便民维权服务等社会化妇女维权网络。近三年来,全区县级以上妇联共接待处理来信来电来访5000多件(次),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自治区妇联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部门”等多项荣誉称号。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在全区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中位列党群部门第一名,2014年在全区效能目标考核中获优秀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