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妇联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调研
6月6日,组织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政府法制办,民政厅、文明办、卫计委、关工委、科协、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高校,教育厅直属学校代表,四市妇联,家庭教育指导社会组织,家庭教育工作者及社区相关人员30多人召开了宁夏家庭教育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妇联郝晓红副主席参加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
参加座谈会的人员围绕全区出台的有关家庭教育、家庭、妇女儿童政策和法规,我区家庭教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基层特色经验,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意见等,结合各自领域,踊跃发言,气氛热烈,达到了集思广益的目的。大家还围绕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紧迫性,法律调整什么、怎么调整、怎么调整好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区人大内务司法委、政府法制办对宁夏家庭教育立法前期研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支持,指出,在目前立法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希望前期的调研工作能结合宁夏特点、将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三者有效结合,针对问题导向有计划有目的有实效地开展本次基础研究工作;文明办、卫计委、关工委、科协、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成员单位表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十分必要,家庭教育既需要家庭的参与,同时也需要政府的推进、指导和保障;高校法学专家表示,推动家庭教育立法,将家庭教育纳入法制化轨道,对现代教育体系的构建及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发挥在家庭教育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立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法,为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四市妇联,教育厅直属部分学校、社会组织,家庭教育工作者及社区相关人员一致表示,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首先要从家庭抓起。关注家庭教育就是关注民生。社会各界必须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合力推进,才能形成人人重视、齐抓共管的家庭教育工作良好局面。
调研组对我区家庭教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结合当前形势,为今后工作提出了建议,希望自治区妇联在家庭教育工作中找准定位,寻求发力点和突破点,推动解决家庭教育的阵地、人员、经费难题;大力发展家教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提高家庭教育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郝晓红强调,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促进家庭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我区家庭教育立法工作还处于前期调研阶段,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梳理法律关系,探究问题本质,进一步明晰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形成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实现良法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