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妇联四项举措助力脱贫富民
创业担保贷款 带贫困妇女走上“致富路” 结合我区实施的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先给予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考核销号村提供贷款资金支持,重点扶持贫困村妇女发展种植、养殖业及服务产业,帮助有创业意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妇女特别是贫困妇女解决创业资金困难。计划在山区9县发放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3亿元,截止一季度末已发放贷款1.66亿元,扶持脱贫考核销号村妇女创业发展,帮助她们实现发展生产脱贫。
“两癌”救助项目 帮 贫困妇女撑起“健康伞” 积极争取全国妇联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支持,将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纳入2018年自治区政府民生计划,对我区城乡“两癌”患病妇女按照每人1万元的标准进行救助。截至目前已在山区9县发放救助资金310万元,救助310名“两癌”患病贫困妇女。同时联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开展“爱妮保”,患病妇女每人可获得5-10万元不等的大病赔付,有效解决城乡贫困患病妇女的治疗难题,防止妇女群众因病致贫返贫。
关爱帮扶服务 为 贫困妇女点亮“爱心灯” 全区3558家(个)企业、合作社、女能人、女企业家与留守妇女建立了帮带关系,以扶持脱贫考核销号村留守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关爱服务、生活救助、权益保护等为重点,整合多方资源,将政策和惠民项目向贫困妇女倾斜,开展“互相帮、能人帮、组织带”的关爱留守妇女工作,让贫困妇女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增强摆脱贫困的信心和勇气。
特色宣讲活动 给贫困妇女补足“精神钙 ” 积极参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凝聚社会组织力量把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满足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多样需求,面向脱贫考核销号村群众开展“宁夏和谐婚姻家庭大讲堂”“抵制高额彩礼”“反对家庭暴力”70场次;在140个脱贫销号村开展“爱润万家·好家教好家风好家庭”宣讲活动;开展家风展将好家教、好家风,正确的价值观、婚姻观和妇女维权专业化服务送到广大家庭和妇女身边,扶思想、扶观念、扶信心,激发广大妇女及家庭成员内生动力,实现自身“造血”功能,彻底拔除穷根、消除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