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妇联召开十届七次执委(扩大)会议
2015年8月12日,自治区妇联十届七次执委(扩大)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妇联十一届三次执委会议、沈跃跃主席在宁夏调研妇女工作的指示及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关于群团工作的指示精神,替补了自治区妇联十届执委、常委,选举高鹏、李咏梅同志为自治区妇联副主席。会议还实事求是、全面地总结了2015年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了下半年的重点任务。
会上,27个市、县(区)妇联主席围绕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家庭文明建设、“护航春蕾”宣讲活动、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充分肯定各级妇联上半年工作,认为各市、县(区)妇联按照十届六次执委会要求,坚持工作思路不动摇,扭住工作重点不放松,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立足当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路径,亮点频出,成效明显。
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慧就2015年下半年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全区各级妇联组织要抓住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重大机遇,按照全国妇联十一届三次执委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委会和沈跃跃主席在固原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地履行妇联组织基本职能,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群众,全力推进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党指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努力检查和克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群团组织“四化”问题,切实保持和增强妇联工作和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进妇联工作改革创新;二是以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妇女发展,继续深化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把“扶上马、送一程”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三是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开展“护航春蕾”宣讲活动,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做好农村妇女“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好县级以上妇联和法院系统互派干部学习锻炼及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四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注重”的要求,落实李建华书记批示和焦扬副主席关于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继续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发挥妇联家庭领域工作优势,进一步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五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继续推进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着力创新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面,坚持下基层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持续强化妇联作风建设,坚持分层次有针对性大规模地培训妇女干部,不断提升妇联干部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