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召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会议
自治区召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会议
为贯彻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宁夏地名普查工作的开展,12月30日,民政厅在银川组织召开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会议。全区27个市、县(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及宁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21个单位共48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要抓好以下七项工作:一是调查地名基本情况,全面采集各类地名及其相关属性信息、广泛收集资料;二是地名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一名多写、重名、同音以及用字和拼注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突出问题,实现地名的规范化、标准化;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健全完善城乡地名标志体系,实现城乡地名标志全覆盖;四是按照地名类别,修订、编辑不同比例尺的地名图;五是结合我区国民经济社会区域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切实做好县域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六是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和地名数据库,推动地名信息数字化管理;七是做好地名普查成果的转化应用,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形式多样、方便实用的地名信息服务。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及时准确的提供相关地名资料;各地要督促乡镇、街道按照行政区划管辖范围,采集、补充各类地名数据,做到普查情况清、内容不遗漏、登记不重复。要深入调查考证,专业的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深入基层一线,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座谈访谈等多种形式,对地名类别和要素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搜集、考证,掌握每个人文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含义、来历、沿革等各种属性信息,切实摸清基本情况。要创新普查手段,探索运用社会力量,采取向专业社会组织外包、聘请专职普查员等方式,运用航拍、遥感、网络、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空间定位、数据采集、信息汇总等工作,有效提高地名普查的工作效率。(地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