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8件法规修正案

27.03.2019  12:00

  3月26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银川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锐、姚爱兴、左军、吴玉才、彭友东、董玲和秘书长徐力群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58人,出席5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18件法规修正案,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法治宣传教育中期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电梯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石泰峰指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栗战书委员长参加宁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把党中央的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贯彻到宁夏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石泰峰指出:

  ■要紧扣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要切实加强立法工作,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三大战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机构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快立法步伐,确保立一件成一件。

  ■要切实加强监督工作,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要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不断深化“双联”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办好代表议案及意见建议,通过人大代表更好地察民情、接地气、惠民生。

  ■要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改进调研视察工作,提升人大机关效能,努力做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担当者、实干家。

  石泰峰强调,要加强这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修订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为全区机构改革和有关部门职责调整提供法治保障。要对照“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目标任务,全面查漏补缺,整改薄弱环节,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成效。要严格落实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杨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沙闻麟、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以及邀请的10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