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崔波对宁夏检察工作提出五项要求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崔波在宁夏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全体检察干警大会上,充分肯定了宁夏检察机关近几年为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并对全区检察机关进一步忠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全区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第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更要深入地学习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贡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大力培养全社会的法治信仰,让人民群众都信仰法治。每起案件要实现公平并最终依法得到执行,体现司法公正,都离不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在全社会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功能须臾不可少。全区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公正司法,努力为法治成为全民信仰做出应有贡献;三是继续加大办案力度,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自治区检察院通过办理职务犯罪个案发现社会治理问题,并形成报告报送党委政府,这一做法非常好,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以点带面,使党委政府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利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法治的落实。四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边实践,边摸索,边总结,边改进,不断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改革探索和创新,特别要重点加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为全区顺利完成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切实可行的经验。五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要继续树立全局观念,营造团结、民主、和谐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不断开拓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四个宁夏”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