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2016年第1次会议召开
25.04.2016 04:5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4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2016年第1次会议在银川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区协调小组组长李文章主持会议。会议审议了全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审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代拟稿)》,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区“六五”普法工作总结及审议启动宁夏“七五”普法的相关文件和筹备工作。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副组长张学武,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杨少华代表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相关工作汇报。
李文章常委指出,下一个五年里,要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定位、新内涵、新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精心谋划、先行先为,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创新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从领导、责任、考核、经费等环节入手,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建设。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执法”责任制,列出普法责任清单,创新工作措施,加强考核督导,切实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真正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要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把工作做到人们的心坎上,引导人们发自内心地尊崇法治、信仰法治。要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对新媒体普法平台的应用,整合资源,提高效能,加快构建全媒体、全方位、全覆盖的立体化法治宣传模式。要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调动一切力量,积极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格局,努力实现普法与人民群众需求的“无缝对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四个宁夏”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5.04.2016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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