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与宁夏社会科学院签订科研合作协议
2016年11月11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与宁夏社会科学院科研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社科院举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杨玉经、宁夏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张进海分别致辞,社科院院长张廉主持签约仪式,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杨洪涛、社科院副院长段庆林代表双方签约,宁夏社会科学院全体科研人员及自治区住建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活动。
2015年底,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时隔37年后重新召开,今年自治区党委也召开了城市工作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越来越引起高度重视。自治区住建厅目前正在按照“1346”总体思路,即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一条主线”,狠抓房地产、建筑业和市政公用事业“三个业态”,全面履行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四项职能”,大力实施规划引领、提质扩容、城乡安居、美丽乡村、绿色建筑、质量安全“六大工程”,积极推动住房城乡建设改革发展。
杨玉经厅长认为,随着新形势对城乡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急需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撑。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必将翻开厅、院交流合作的新篇章。张进海书记高度赞扬了《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及其《条例》的重要意义,并认为近年来宁夏社会科学院在沿黄城市带、沿黄经济区、美丽宁夏和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具有重要影响的研究成果,希望社科院科研人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发挥新型智库职能。
据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与宁夏社科院将集中力量、发挥优势、密切协作,通过委托课题、合作研究、编辑《宁夏城市蓝皮书》等多种方式,共同开展住建领域重点难点课题深层次研究,多角度分析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发展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实践问题,并在决策咨询、信息共享、人才交流等方面进行合作,为住建事业转型升级注入新的思想活力和知识动力,全力打造全区政府部门与科研机构合作的新典范,又好又快推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转型发展。
作者:黄鑫 来源: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