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5年工作总结暨2006年工作安排
一、2005年工作回顾
2005年是我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关键的一年。一年来,我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政府办公厅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抓住机遇,奋力开拓,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办按照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紧密联系政府法制工作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根据“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思路,找准教育活动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精心安排,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了各阶段的任务。在学习阶段,办党支部立足实际,注重改进学习的内容和形式,采取专题发言、集体讨论、开办专栏、个人演讲等多种形式,将学习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集中学习活动10多次,保证了40个小时集中学习的时间;举办了全办人人参加的专题演讲会;组织全办工作人员参加了办公厅组织的专题会议4次,观看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和接受警示教育4次。每名党员不但完成了规定篇目的学习,还写出了3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在分析评议阶段,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和个别谈话、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等形式,引导全体党员敞开思想,坦诚相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评出了差距,评出了团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整改提高阶段,我们对党性分析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着力做好整改提高工作,以整改促工作,以工作带整改,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促进了全办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6月,我办党支部被自治区区直机关工委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直属机关党委分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有3名党员被评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系统优秀党员,1名党员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贯彻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工作深入开展
2005年,我办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稳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认真研究,制定《五年规划》和《年度安排意见》。为了把《纲要》规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办经过广泛调查研究,代自治区政府起草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自治区人民政府2005年度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安排意见》,下发后,我们按照启智主席的指示,大力宣传《五年规划》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在《宁夏日报》全文刊登了《五年规划》,并配发了评论员文章,向全社会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认真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二是,精心组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启智主席、正伟副主席的重要批示,我办认真研究,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同时,积极筹备成立了“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并召开了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正伟副主席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之后,我办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进程。三是,突出重点,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我们积极创新行政许可配套制度。组织起草并提交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听证程序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行政许可监督办法》、《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4件政府规章。这些配套制度的确立,建立健全了行政听证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和举报、控告受理制度、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督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备案、监督制度以及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责任追究等项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加强了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同时,根据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三批行政许可事项,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区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审核,有16件地方性法规和20件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或者属于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现已按照法定程序提出了修订、废止和重新制定的立法建议。
(三)政府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政府立法工作是政府法制办的中心工作。全年共审查、修改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35件,其中审结地方性法规草案8件,政府规章草案11件,作退稿处理的政府规章送审稿2件,转为规范性文件1件,转为论证1件,正在办理的地方性法规送审稿1件、政府规章送审稿11件;拟定和审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施行的规范性文件24件;办理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68件;开展立法调研40余次。在立法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第一位。首先,加强立法调研工作,凡是经初审符合立法条件的立法草案,不仅要到主要市、县进行调研,更重要的是要到工作一线,掌握第一手材料,把立法调研作为判断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重要途径。通过立法调研,使立法工作在体现人民意志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等方面,有了较大的进展。其次,按照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相结合的立法工作方法,着力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程度。在审查《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奖励办法》的过程中,我们邀请了有关方面的专家、教授进行讨论、论证,对充实立法草案的内容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审查《宁夏回族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办法》时,我们十分重视各个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直接听取他们的呼声和意见,在反复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定草案,提交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政府层级监督工作不断加强
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2005年,我们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善监督措施,强化监督力度,提高了政府层级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一是,严格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全年共审查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报送自治区政府备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35件,并对其中的2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备案审查意见书,及时进行了纠正。对有关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不同意见,提出了审查意见,按照政府领导的批示,进行了协调解决。二是,积极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的要求,我们在指导银川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积极指导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目前,石嘴山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开始组织实施。三是,强化对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我办会同自治区监察厅对银川市、自治区交通厅、教育厅、质监局等16家单位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联合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对吴忠市、石嘴山市等市、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纲要》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参与了自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对银川市“四五”普法验收工作;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地震局共同对银川市、永宁县、中卫市等8个市、县进行了防震减灾以及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2005年,核发行政执法证件2699个、罚没许可证件34个。四是,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针对行政复议案情复杂、取证难、办案人员少等诸多困难,对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严格依法受理,重证据、重程序、重依据,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既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0件,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予以受理的15件,审结13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10件,被申请人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而终止行政复议的3件。办结行政应诉案件2件。
(五)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宣传培训工作取得新突破
理论创新是实践创新的先决条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迫切需要依法行政理论的支持和指导。第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法学会的成立为契机,认真开展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经我办积极筹备,2005年6月22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法学会。学会吸收全区部分政府和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行政执法机关、法律研究教学单位和法律工作单位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优秀人才为会员,形成了我区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要的理论研究阵地。我办依托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法学会,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究,充分发挥行政法学会行政执法、法制监督、行政复议、行政法学法律人才相对集中的优势,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创办发行了《法治与政府》和《法治与经济参阅资讯》,深受各界欢迎,为我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供行政法学理论信息、经济资讯、法制动态和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等项服务,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第二,以宣传《纲要》和行政许可法为重点,开展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在做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宣传的同时,我们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报道和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应宁夏广播电台、法治新报等媒体的邀请,多次参与新闻媒体法制栏目的访谈节目,讲解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社会效果明显。同时,努力做好理论研究工作。为了保持我区法规、规章汇编工作的连续性,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满足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工作、学习的需要,按照政府领导的指示,我们编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法规规章汇编》(2001-2004年卷),现已经宁夏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编辑印发了《立法工作手册》,编辑发送了《宁夏政府法制》7期2300多册,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639套,编发《信访条例基本知识问答》13000余册。第三,以行政执法培训为重点,卓有成效地开展政府法制培训工作。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和经常性的管理活动,贯穿于行政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力武器。2005年,我们共举办了17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执法培训班,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556人。组织编写了《依法行政手册》,拟配发全区所有的公务员,作为公务员依法行政的依据,为规范我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采取了必要的措施。
(六)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
一是办文、办会质量提高。全年共起草、审查各类文件稿160余件,其中代自治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厅起草文稿20多件,办理办发文件26件,函发件96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接收传真、复印各类文件资料10000余件;收发各类文件资料25000余件,对需要办理的345件认真做好签收、登记、分发、传阅、拟办、督办等项工作;组织对2004年绝密、机密文件进行了清理、归档,加强对有关绝密机密文件的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筹备大小会议40余次。各项服务工作无差错、无过失,受到了领导的好评。二是做好学习培训工作。为了提高干部业务素质,派出2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国外立法效益与成本分析和公众参与立法的学习培训,2名同志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法规英文翻译的培训, 1名同志参加了自治区党委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党委九届十一次(扩大)会议精神理论骨干培训班,1名同志参加了自治区党校处级干部培训班,2名同志参加了全区秘书培训班,4名同志参加了政府办公厅组织的电子政务培训班。组织全办工作人员参加了政府办公厅《公务员法》的辅导讲座、考试和“读书思廉”活动。三是做好人事工作。完成了我办2005年度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和政府法制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清理整顿工作,选调了1名工作人员,接收了1名军转干部,并与3名临时工作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四是做好各项检查验收接待工作。先后接待了政府办公厅系统 “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全区档案执法专项检查、自治区保密工作检查、国务院防震减灾行政检查组的检查。由于工作认真、准备充分,各项检查工作均获得好评。同时,认真做好对外交流工作,全年共接待黑龙江、云南、江苏、青海等外省区法制办调研考察组4批次100余人,加强了同兄弟省区法制机构的交流。五是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了法制办各项规章制度,对法制办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严格车辆管理,实行公务用车派车单制度,全年出车无事故、无差错。积极协调,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更新了部分办公用具,购置了1辆办公用车,进一步改善了办公条件,保证了全办工作的顺利进行。一年来,全办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严守组织纪律,始终保持紧张有序的工作秩序,团结一致,求真务实,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回顾一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办党员的党性意识不断增强,每个党员都能把先进性教育作为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自觉参与其中,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切实提出了整改措施,达到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修正缺点、提高党性修养的目的,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体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重点,重实际、求实效,弘扬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自觉做到精心谋事、潜心干事、坦荡处事、谨慎行事,从而使全办始终保持精神振奋,紧张、有序的良好工作局面,为圆满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领导的关心、支持和指导,是做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建国书记、启智主席、茂华副书记、正伟副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十分重视政府法制建设,对法制办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我区贯彻实施《纲要》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这对我们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魏锡良同志,政府办公厅主任左军同志经常指导、关心政府法制工作,及时帮助解决我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给予我办全体干部职工极大的鼓舞和鞭策,使全办干部职工始终保持了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三)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是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途径。《纲要》明确指出,政府法制机构要当好政府和部门领导在贯彻实施《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一方面对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责作了高标准的定位,另一方面对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贯彻实施《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大任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按照《纲要》的要求和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的职责,统筹规划,开拓创新,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开展了《纲要》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研究制定了《五年规划》和《年度安排意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加强监督检查,增强大局意识,从全局上推动了全区贯彻实施《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纲要》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我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讲服务、讲效率、讲程序、讲规则的风气日渐浓厚,在全区形成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的新局面。
(四)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是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关键环节。政府法制工作是政府的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工作。我们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注意把政府法制的每一项工作都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研究、把握,努力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工作中,增强宗旨意识,本着对党、对人民、对政府法制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够充分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把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地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力推进政府工作的法制化。通过不断发挥政府法制工作的作用,扩大影响,切实承担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历史使命。
(五)发扬创新精神,是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2005年,我们积极探索政府法制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一是在政府立法工作中,我办结合我区实际,在充分总结自治区近年来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实施办法》草案。这一政府规章的出台,成为全国首部规范“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工作的政府规章,受到了国家计生委和兄弟省区的高度关注,我办被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办公室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先进集体。今年,自治区政府制定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听证程序规定》,建立健全了统一、规范的行政听证程序,在全国属首创,对于规范行政听证行为,实现行政行为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在政府法制监督工作中,为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使这项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今年行政复议的一个特点,是基层行政争议案件增多,当事人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直接到自治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和咨询的人数明显增多。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创新工作机制,及时规范了基层请示制度,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咨询,逐一进行审查,指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依法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采用面对面地向双方当事人征求意见的方式,使当事人能够真正参与行政复议,充分发表意见、陈述主张,确保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实效性。三是在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中,我们积极筹备,创新工作方式,成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法学会,创办了《法治与政府》和《法治与经济参阅资讯》,积极发挥参谋助手和智囊智库作用,认真开展行政法学的综合理论研究和指导工作,为各级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行政法学理论支持和服务。
在总结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要求,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下,我们的工作距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和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是:立法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还不够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程度还不够广泛,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尚未开展,立法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监督效果还不理想,行政复议制度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我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还很落后,基层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的素质还很低,有些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很不健全,人员编制普遍不足,经费短缺,严重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这些问题都需要各地、各部门以及政府法制机构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切实予以解决。
二、2006年工作安排
200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纲要》重要的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头一年。我办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政府办公厅党组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区的中心工作,以进一步贯彻实施《纲要》为总抓手,抓住机遇,奋力开拓,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进一步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具体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法制宣传、学习和理论研究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首先,要进一步抓好《纲要》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一是抓好政府和部门领导同志的学习培训。2006年上半年,我办将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政府和部门领导对《纲要》的学习培训工作;二是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论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材,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同时,完成《依法行政手册》的组织配发工作。三是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采用生动有效的形式,继续向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纲要》,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律至上、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为贯彻实施《纲要》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其次,认真开展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继续积极发展有志于行政法学研究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热心于行政法学研究、具有一定法学理论基础或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和其他法学爱好者加入行政法学会,做好对行政法学会成员单位和会员的服务工作。努力办好《法治与政府》、《法治与经济参阅资讯》、《宁夏政府法制》等刊物的编辑、发行和交流工作,加强理论研究和法制宣传的阵地建设。要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理论指导。
(二)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顺利推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统筹协调责任,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抓紧审查(修订)实施方案、理清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同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进度,抓好组织协调,坚持重大问题主动协商、共同研究,积极会同编制、监察、人事等部门做好全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并于2006年12月1日至31日,对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在此基础上,根据全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进展情况,调查研究,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指导全区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并落实与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的各项制度措施。
(三)抓好政府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政府立法工作要着力解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以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等方面的立法项目为重点,统筹考虑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面立法的同时,更加重视有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要按照《纲要》中关于“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的要求,不断总结规律,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改进立法工作方法,推行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的立法听证制度以及公众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的跟踪反馈机制。积极研究探索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在制度设计初始就要考虑立法成本、执法成本以及违法成本,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按时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2006年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计划》确定的立法任务。
(四)抓好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切实增强政府法制监督成效
认真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依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督,加强对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指导,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创新层级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案件统计备案制度。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认真开展对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及罚没许可证的换发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救济法律制度的作用。积极调研论证《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条例》草案,制定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规定,建立行政复议审理简易程序、行政复议案卷公开查询和行政复议听证等制度,提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加强对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
(五)抓好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动各市、县(区)政府法制建设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基层是重点,也是薄弱环节。当前,我区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力度有自上而下逐级递减的趋势,特别是一些基层政府以及行政机关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措施不够得力,责任不够明确,任务不够落实。按照自治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要把推动基层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大指导力度,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积极组织对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工作的指导,加大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政府法制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全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六)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继续加强学习,改进学风,建设学习型、研究型机关,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配合办公厅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办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切实做好后勤工作,加强车辆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保证全办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