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防汛II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市、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自治区防指成员单位:
8月21日18时至24时,贺兰山中北段西夏区、贺兰县、 平罗县发生暴雨,最大降雨量出现在贺兰山滑雪场214.6毫米。主要代表站降雨量(毫米):拜寺口沟207.1、大水箕沟90.6、石碳窑82.6、苏峪口73.8、磷矿80、小口子48.6、黄旗口43.2、西沟门30.6。暴雨引发贺兰山东麓西夏区、贺兰县、平罗县沿线沟道发生洪水过程,主要沟道来洪情况:苏峪口沟22日01:16洪峰流量420立方米每秒(超50年一遇洪水)、拜寺口沟洪峰流量200立方米每秒、贺兰口沟洪峰流量180立方米每秒、插旗口沟洪峰流量60立方米每秒、 黄旗口沟洪峰流量60立方米每秒。
自治区水利厅与气象局已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红色(一级)预警信息。据气象局预测,未来6小时,贺兰山沿山中北段累计降雨量可达30至70毫米,部分地区将达70毫米以上。此次来洪范围广、洪水持续时间长,防汛形势异常严峻。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应急预案》规定,经自治区政府研究,决定紧急启动防汛II级应急响应,并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及有关成员单位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全力以赴做好当前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 要加强与辖区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加强督查,确保防汛工作有力开展。
三、紧急行动,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要加强对讯情灾情的掌握,加强沟道巡查,抓好关键部位的防御工作。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要全力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对贺兰山沿山沟道要重点排查,及时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四、严明纪律,强化监测预警和信息上报。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时发布暴雨洪水预警,为防汛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2日1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