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8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三刚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以来的五年,是我区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五年,也是全区人大工作和建设完善发展的五年。五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推进全区民主法治建设,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五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6次,制定、修订和修正地方性法规65件,废止法规14件,作出法规性决定5件,审查批准五个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27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2个,审查计划、预决算、审计工作报告34个,对其中11个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专题询问11次,对35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开展30多次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备案审查195件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26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40人次。
一、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常委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指示,都认真学习,切实领会,全面贯彻。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区人民的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统筹安排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特别是在关系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脱贫攻坚、生态环境等方面,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全力推动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定、修订自治区空间规划条例,为空间规划的编制、实施、修改和监督管理提供法律保障,有力地推动了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修订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对清真食品许可范围进行界定,切实体现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依法治理民族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先后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编制、科技创新、“三去一降一补”、重大项目建设等报告,开展专题调研,促进我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扩大开放,释放新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推进脱贫富民战略,制定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将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与我区的成熟做法相结合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深入推动移民搬迁等重点工作,丰富和发展“闽宁模式”,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推进生态立区战略,制定修订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六盘山贺兰山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规,听取审议生态林业建设等工作报告,深入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2017年组成五个检查组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助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美丽宁夏建设。
二、立法工作成效显著
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理念,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研究立法工作新形势,着眼于增强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认真编制、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在经济建设方面,制定、修订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旅游条例、农村公路条例等29件法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政治建设方面,制定、修订实施选举法细则、自治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9件法规,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对涉及国家取消、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自治区价格条例、审计监督条例等法规进行集中修改,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在社会建设方面,制定、修订自治区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15件法规,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在文化建设方面,修正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岩画保护条例等4件法规,推动新时代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制定、修订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泾河水源保护区条例等8件法规,加大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请自治区人代会修订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确保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行使立法权。探索地方法规起草新机制,由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自主起草或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健全立法公众意见表达机制,就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规草案,通过召开论证会、听证会、论辩会、立法评估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建议。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就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4件法规草案征求自治区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设立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确定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专家学者和基层部门的意见建议。
扎实推进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常委会科学评估、分步推进,先后确定了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四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主动加强与各市人大常委会联系,提前介入,加强指导,依法对报批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修订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建成全区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健全工作机制,做到有案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纠正5件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
常委会还完成了全国人大70余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建议的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宁夏召开民法总则草案8省区座谈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的意见被采纳,案例入选党的十九大献礼片《法治中国》。
三、监督工作扎实有效
常委会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确保宪法法律正确实施,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着眼深化预算审查加强监督。建立了区本级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实现了与自治区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的实时连接,为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奠定了基础。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成立财经代表小组和预决算咨询专家库,扩大了社会各界和代表参与预算审查监督途径。自2014年开展部门预算审查监督以来,对民政厅、农牧厅、教育厅等涉及民生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部门,实施预算全程跟踪监督,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坚持工作部门、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审查有机衔接,保证预算审查监督的规范性和严肃性。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增强预算监督实效。
聚焦民生改善加强监督。坚持把人民群众关心的事当成常委会的大事,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先后检查了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族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督促有关方面加强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现了对教育事业监督全覆盖。选择老百姓关注的社会救助、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医疗卫生等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审议报告、专题询问,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依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立足司法公平正义加强监督。听取审议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等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侦查监督工作等报告,专题视察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公诉等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旁听基层法庭的庭审活动,支持和推动“两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
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完善专题询问工作,利用报刊、互联网发布公告征集询问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询问,增强询问效果。持续跟踪督办,推动问题得到解决。主任会议向“一府两院”交办审议意见92份,并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全面进行“回头看”,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成效。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10多部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区得到正确有效实施。
四、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围绕全区改革发展和民生领域中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依法作出决定,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
五年来,审查批准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年度决算、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作出决议14项,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推动政府将债券资金安排用于公益性项目和民生等重点领域。作出关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提高各族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紧密结合,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专题视察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听取审议全区“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引领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氛围。为贯彻实施好环境保护税法,作出了关于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决定,促进企业加快建立完善减少污染物排放机制,推进生态立区战略。听取审议了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战略规划等重大事项报告,提出意见建议,依法作出决定,有力地推动了自治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五、代表工作深入推进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大力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定完善“双联”活动实施意见,连续三年召开“双联”工作座谈会,扎实推进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深入开展。搭建代表联系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全区建成代表之家160多个,代表联络站、活动室1100多个,建成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室193个,设立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24个。把自治区、市、县(区)、乡镇四级人大代表混合编成1300多个代表小组,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反映民意,推动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征地拆迁等民生难事。
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实效。五年来代表共提出议案20件,建议1152件,全部办理完毕。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一府两院”分管领导领办制度,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沙湖星海湖水生态环境治理、援企稳岗促进就业、生态移民迁出区环境恢复等34件重点处理建议,深入现场进行督办,推动办理工作取得突破,为群众办成一批大事、难事和实事。开展3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代表建议整体办结率达99%,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肯定。
提升代表服务保障水平。加强代表的履职学习培训,先后组织代表学习培训活动15次,培训代表700多人次,提高代表的法律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按照代表专业、职业特点,组建了7个专业小组,扎实做好代表知情知政服务保障工作,邀请340多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300多名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邀请150多名代表参加“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专题活动。精心做好宁夏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服务保障,跟踪落实历年涉及我区全国人大重点处理建议。
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制定自治区宪法宣誓办法,先后6次组织45名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举行宪法宣誓,维护宪法权威。
六、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常委会加强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切实加强能力建设。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举办专题讲座、学习研讨等活动,加强宪法法律和人大知识学习。修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改进审议方式,完善会议制度,提高议事决策效率和水平。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修订完善机关工作制度,规范“三会”服务保障,加大干部学习培训力度,严格目标效能考核,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实施农村土地流转、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宣传,组织编写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汇编》,推荐的《一条建议,为16万群众解渴》等17件作品荣获中国人大新闻奖。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深入开展“下基层”活动,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党委若干意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始终恪守廉政之道,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不断增强,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机关自觉接受自治区党委巡视监督,严肃认真抓好巡视问题整改,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充分发挥纪律监督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加强同市县人大的联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全区22个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和193个乡镇人大主席实现专职配备,推动设区的市人大成立立法工作机构,指导县乡人大依法规范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代表培训制度,夯实人大基层基础工作。全区市、县(区)和乡镇人大积极作为、依法履职,工作有创新有亮点,积累了许多经验,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供了借鉴,特别是在执法检查、集中视察等方面,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全区人大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五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导的结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的结果,是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全体代表,以及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有关方面大力关心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向关心、支持我们工作的同志们和各界人士,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与改革发展需求还有差距,立法能力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立法质量仍需提高;监督机制有待继续完善,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不够充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有待进一步探索和深化;代表主体作用需进一步发挥,服务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常委会和机关建设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等。这些问题和不足,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各位代表,回顾和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常委会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把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严肃认真向自治区党委报告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必须及时请示报告,确保党的意图在人大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二是必须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常委会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极端重要性、巨大优越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研究宣传,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点,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各项职权,把根本政治制度的巨大优势转化为推动全区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发挥作用的力量在人民,依法履职的根基在人民。常委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加强民生领域立法,认真推动解决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推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就业、住房等工作,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倾听人民呼声,接受人民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委会始终把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线,找准人大工作着力点,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自治区工作大局中谋划,紧紧抓住党委决策部署、政府着力推进、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主动作为,扎实工作,通过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等职权,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全力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五是必须坚持求真务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衡量人大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常委会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注重把握选题、审议、决定和督促检查等各个工作环节,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效果,把继承与发展、借鉴与创新、贯彻中央精神与推动实践工作结合起来,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对热点难点问题持续跟踪问效,推动问题得到解决,使人大工作更接地气、更具实效。
今年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绘就了宏伟蓝图,确定了奋斗目标,开启了新时代新征程,宁夏进入了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自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建设“两个先行区”和“两个示范区”等重大决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奋力推进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认真组织落实2018年度立法计划,切实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和地方特色。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在推动转型升级、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强法规的立改废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高自主立法的比重。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工作统筹协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推进立法评估,广泛凝聚立法共识,立管用、实用的法,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切合宁夏实际、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合宪性、合法性审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重点围绕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生态文明等工作,加强对相关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扎实开展区本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进市、县级人大建立预算联网监督体系。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让法治成为宁夏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推动“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依法规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程序,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每一项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体现人民意志。
四、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调动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做好人大代表特别是初任代表的培训工作,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履职监督,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深化“双联”活动,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抓好重点处理建议的督办,着力提高办理质量。进一步密切同市、县(区)人大的工作联系,不断推进县乡人大建设。
五、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纪律约束,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进一步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优化组成人员结构。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努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时代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振奋精神,实干兴宁,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