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两级部门联合督察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
为督促各县(市)区政府主动落实秸秆禁烧工作主体责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16年10月26日,自治区环保厅、农牧厅、银川市环保局、农牧局组成联合督察组,对灵武市和永宁县秸秆禁烧工作实地督察。
督察组分别听取了灵武市和永宁县分管环保和农牧的同志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以及具体承担秸秆禁烧工作的环保、农牧部门、乡镇政府负责人执行禁烧工作的情况。对灵武市、永宁县秸秆禁烧工作的安排部署,秸秆还田利用,落实县、乡、村、组四级巡查监管工作机制,部门巡查督察,乡镇秸秆禁烧宣传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
督查组向灵武、永宁通报了上次秸秆禁烧工作检查情况,对灵武市和永宁县的秸秆禁烧工作安排,灵武市草编业、秸秆粉碎还田等秸秆利用情况予以肯定。对两县(市)落实县、乡、村、组四级巡查监管机制、层层落实秸秆有效利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创新工作方式,疏堵结合,严防死守,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明确要求。希望辖区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宣传教育到位,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把秸秆的有效转化利用工作快速落到实处,促使秸秆利用和禁烧工作常态化,切实维护“碧水蓝天、明媚银川”城市名片,打好冬季大 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两个县市分管领导表示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继续扎实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记录会议内容并由两个县(市)分管领导签字确认。会后,督查组向相关单位发放了区环保厅和农牧厅联合编写的《关于秸秆有效利用和禁烧致农民朋友一封信》,并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在现场督察中发现仍旧存在秸秆焚烧现象。
(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 赵鹏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