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听宁夏反腐的铿锵足音

05.06.2017  10:22

  宁夏新闻网讯 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40多起,问责处理180余人,给予党纪处分40余人;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件2.7万余件,初核1万余件,立案4000余件,处分3900多人,初核、立案、处分数比上届增幅均超过一倍以上; 

  在全国率先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督查1487个单位,发现问题914个,问责处理437人; 

  实现对121个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巡视全覆盖; 

  实现对119家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 

  党的十八大以来,宁夏紧跟中央步伐,密集吹响反腐集结号。这一组组数据犹如一个个踏石留印的反腐足迹,每个足印都彰显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 

  五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工作部署,聚焦主责主业,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旗帜鲜明惩治腐败,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宁夏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勇担当:层层压实“两个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协助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集中力量抓重点、抓督查、抓落实。 

  督促全区27个市县(区)和89个区直部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落实签字背书要求,全面推行述责述廉和专题报告制度,将责任细化到各级党组织和每个领导干部身上,做到全程记录、履职留痕。 

  坚持每年对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台账,对单销号,督促整改。 

  纪律是党的生命,要用问责唤醒责任。 

  针对石嘴山市环保局出现多名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石嘴山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对局党组书记、局长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 

  隆德县财政局原局长辛某某,副局长李某某、赵某某受邀参加本局职工子女升学宴,因饮酒过量致人死亡,辛某某作为该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党总支副书记和局长职务;李某某、赵某某作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自治区纪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研究制定自治区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制定出台《宁夏纪检机关“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对发生严重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五年来,全区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40余起,问责处理180多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40余人,对8起典型问题通报全区。 

   纠“四风”: 激扬清风正气  

  正风肃纪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任务和永恒课题。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区对作风问题始终紧盯不放,坚持常抓不懈,着力打造作风建设“新名片”。 

  “我们都认为手续完备的一笔培训费开支,被银川市纪委督查组指出了问题。”去年10月,灵武市城区街道办纪工委书记马惠莉说,培训虽要件齐全,但培训通知不是由正规单位出具,所以培训系违规组织。该街道迅速处理问题,并细化制度,严格培训通知的资质审核。 

  2016年6月,宁夏在全国率先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从制度破题,着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查找执行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全区共查出各类问题925个,党员干部主动报告并退还多报冒领差旅费、补助费和违规领取的各类津贴补贴等费用600多万元。 

  按照对本级和下属单位督查面不得少于60%的要求,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交叉互查和专项督查。全区共督查1487个单位,发现问题914个,约谈提醒173人,问责处理43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收缴多报冒领和违规发放的资金51.75万元。其中,自治区纪委会同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对14个区直部门、院校和区属企业,5个地级市和5个县(区)开展5轮督查督办,发现各类问题198起,约谈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12名,问责处理5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 

  对标中央出台的有关规定,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对不配套、不适应、不落地的制度规定,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及时修订完善。 

  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本级出台的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因公出国(境)等制度规定落实情况开展7场专题调研,组织2万人问卷调查,收集意见建议786条,并召集发改、财政等职能部门对相关制度集体把脉会诊。 

  通过“体检”“复诊”,全区共清理涉及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和措施办法7800多项,废止不合时宜的制度400多项,修订完善2000多项,保留了5000多项,较好的解决了制度“带病运行”的问题。 

   惩腐败:增强群众获得感 

  反腐“零容忍”、“打虎”无禁区……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反腐败的雷霆之势,这些词语已成为人民群众耳熟能详的高频词。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一切违纪行为“零容忍”,着力强化“不敢腐”的氛围。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在全区推行纪律审查协作区制度,加强对市、县(区)和派驻机构工作的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工作力度之大、查处人数之多、影响震慑之强前所未有。 

  五年来,案件查办越显“零容忍”态势: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000余件,处分3900多人, 严肃查处了仇旭辉、夏夕云、张兴斌、郑新平、常利民、马占林、贺立仁、张国彦、李维国、王炜、左新波等一批区管干部严重违纪问题。 

  牢固树立查处严重违纪案件是政绩,抓早抓小也是政绩的理念,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1000多人(次),对所有函询回复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未说清楚的进行“二次函询”,对回复没有问题的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严重违反党纪后知错、悔错、改错的干部,注意区分情形,对本人主动交代问题、配合调查的依法依规从宽处理。共给予党纪轻处分2600多人,党纪重处分1300多人,组织处理300多人,移送司法机关300多人。 

  ——剑指“微腐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制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督办方案》,确定海原等5个县(市)为重点督办地区,农资直补、扶贫救济、移民安置、农村低保4个方面为重点督办领域,乡镇和村两级干部为重点督办对象。先后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行动,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00多起,处理600多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0多人,移送司法机关70多人,先后对80余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维护了群众利益。 

   悬利剑:发现问题强震慑 

  党的十八大以来,十一届自治区党委坚决落实中央部署,完成16轮对121个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如期实现巡视全覆盖,发挥了巡视利剑作用。 

  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在巡视某区属国有企业时,对2010年以来430个项目招标进行分析,发现3家招标代理公司承担了该公司90%以上的招投标工作,从中发现了利益输送等问题线索。 

  ……  

  巡视组采取与被巡视单位领导、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广泛进行个别谈话,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查阅相关资料,统计分析各类数据等方式,从中发现一些异常情况,顺藤摸瓜查找问题线索。 

  一份份巡视反馈,就是一个个党组织的“政治体检报告”。 

  五年来,巡视组共发现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900多个,违反“六项纪律”方面问题将近1500个,移交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700余件,自治区纪委立案审查的区管干部问题线索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巡视。 

  发现问题是基础,解决问题是目的。各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党组织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逐一认领、逐一整改、逐一对账销号。为深化巡视成果运用,巡视组对已过整改期限的单位逐一督办回访,组织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限期“回炉”,责令重新整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时,注重先行探索,把巡察作为巡视向下延伸的重要方式大力推进。2016年3月,自治区纪委集中安排部署市县(区)巡察工作,指导5个市和22个县(区)分别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巡察办,组建巡察组89个。逐步构建起巡视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2015年至2017年,各市县(区)委共对160个乡镇、680多个部门开展巡察,发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六项纪律”问题1600多个,对12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强自身:做铁打的“打铁人” 

  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一个个具体鲜活的案例表明:纪检监察干部并没有天然的免疫力。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只有自身过硬,才能挺直腰杆监督执纪问责。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始终坚持严抓严管,强化干部理想信念“补钙”,立“铁规矩”严格监督内控,自动“手术刀”“清理门户”,让监督者受监督,让执纪者先守纪、让问责者先担责,先后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五查五解决五树立”活动等,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加强内控机制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委厅机关工作人员严禁打听和泄漏案件查办及来信来访情况的规定》等,向全区纪检干部提出“六个不准”“四个严格”要求,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个人申报事项、干部档案清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涉案款物管理和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涉案款物管理、移交和处置工作,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  十八大以来,全区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200余件,谈话函询60多人(次),给予党纪处分30余人,维护了队伍纯洁。 

  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 

  事成于气正,业兴于风清。在反腐道路上,宁夏仍将铿锵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