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耕地质量等级公布超1/4,地力相对较差

23.12.2014  15:43
          12月17日,农业部公布的“关于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的公报”显示,我国18.26亿亩耕地中,约5.1亿亩的耕地被评价为七至十等,占耕地总面积的27.9%。
          根据公报,全国耕地按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按照评价标准,七至十等的耕地基础地力相对较差,生产障碍因素突出,短时间内较难得到根本改善,应持续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和耕地内在质量建设。
          公报显示,全国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4.98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3%。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基本不存在障碍因素,应按照用养结合方式开展农业生产,确保耕地质量稳中有升。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8.18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4.8%。这部分耕地所处环境气候条件基本适宜,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具备一定基础,障碍因素不明显,是今后粮食增产的重点区域和重要突破口。
          到2020年,按照耕地基础地力平均提高1个等级测算,可实现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600亿斤以上。
          公报依据全国农业综合区划,对东北、内蒙古及长城沿线、黄淮海、黄土高原、长江中下游、西南、华南、甘新、青藏等9个区域的耕地质量状况进行了分析,分述了各区域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及主要生产障碍因素等。
          粮油市场报记者查阅公报发现,作为国内三大粮食主产区,东北、黄淮海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土壤质量不容乐观。
          依据公报,上述三大产粮区的七等以下的耕地面积分别为0.22亿亩、0.61亿亩和0.84亿亩,总面积达1.67亿亩。
          农业部的评价中,上述区域耕地的主要阻碍因素为水土流失、土壤养分贫瘠、土层较薄。其中,土壤沙化也严重影响了黄淮海以北地区的土壤质量。
          根据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下一步,农业部将以全国耕地质量等级划定成果为基础,推动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大力实施地力培肥、土壤改良、养分平衡、质量修复等措施,着力提升耕地质量,不断夯实粮食和农业生产的长远基础。同时,抓紧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加快建立健全耕地质量保护长效机制。不断完善耕地质量、土壤墒情、肥效三大监测网络,建成国家、省、市、县4级耕地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定期发布耕地质量动态变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