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印发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指导方案
7月21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了解到,为指导做好全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宁夏印发《全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指导方案》,要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流动接种点设置,增设移动接种车,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接种。
《方案》指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60岁及以上人群,要应接尽接。接种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确保接种安全。
下半年,全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老年人占比将有所增加。《方案》指出,要全面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社区(村)、家庭、个人“四方责任”,高度重视老年人接种工作,充分考虑老年人接种的复杂性,结合本地实际,统筹人力、物力、技术资源,进一步优化接种单位设置。积极引导家庭成员和本人落实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关注接种相关信息,提高社会责任感和防病意识。做好宣传发动,结合接种工作安排适时组织专家及医务人员深入社区(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方案》强调,老年人患有基础性疾病较多,要严把“三关”,即接种前健康问询关、医生健康评估关和接种后三天内社区健康随访关。接种前必须由经过专项培训的临床医师认真执行健康状况询问和接种禁忌核查,开展体温、脉搏、血压等基础检查并如实记录在《知情同意书》上;重点关心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肿瘤等基础性疾病患病史,并详细询问相关指标,符合接种条件的签订接种疫苗知情同意书,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严格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接种后落实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措施,确保接种安全。
《方案》要求,要优化服务模式。做好老年人疫苗接种准备工作,做到分片区、分时段精准预约;老年人居住集中区域附近的接种单位应设立老年人接种“绿色通道”“专用接种台”等。接种点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志愿者,协助老年人做好信息化填报、咨询解释和秩序维护等工作。有条件地区可采用移动接种车、流动接种等方式,提供多样化的疫苗接种服务。要加强医疗保障。按照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对口承担责任区域内接种单位或临时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对口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开展应急演练,建立“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多学科诊疗,全力实施救治。(记者 周一青 实习生 吴艺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