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爬长城被老外撞身亡家属忧其回国后难追责
当时事发现场
去世的老人
涉事的外籍女子
原本打算带着姨妈在怀柔区慕田峪长城游览,没想到就在一瞬间便阴阳两隔,家属认为老人是被外籍人士撞倒后身亡,警方调查后认为属意外事故。昨日,死者家属一直守在涉事外籍人士入住的酒店大堂,希望能见到当事人协商。
事发后,由于涉事一方为外籍人士,此事引起了众人有关涉外法律问题的讨论。律师表示,外籍人士在国内如果发生法律问题,除非享有外交豁免权,否则都需要适用中国的相关法律处理。
事件回述
爬长城被老外撞倒
经抢救无效死亡
前天早上,陈女士和丈夫带着年过七旬的姨妈来到怀柔区慕田峪长城游览,原本应该是一段开开心心的旅程,却未承想出现了令人难以预料的一幕。
陈女士告诉北青报记者,今年清明节小长假,姨妈崔女士从佳木斯坐飞机来京游玩。事发当天他们一行三人来到慕田峪长城游玩,“你看,老人穿着红色的羽绒服,一路上还和我们说说笑笑的,没想到……”话未说完,陈女士便开始啜泣起来。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他们三人在经过一个陡坡时,因为很多城垛阻挡了去路,于是他们只能绕着城垛前行。在经过最后一个城垛准备右转继续上坡时,陈女士称她抬头看见陡坡上有三四个外籍人士在嬉戏打闹。“当时我就是听到他们的吵闹声,才抬头注意到他们的。”陈女士说。
当时陈女士和丈夫分别走在一前一后,老人就在二人的中间行走,她刚刚走过最后一个城垛后,忽然看到一名外籍女士从陡坡上冲了下来,等她反应过来时,发现老人已经被这名外籍女士撞倒在地。“当时就听到很大的一声闷响,老人的鼻子、嘴里和耳朵里都流出了鲜血。”陈女士说,他们一行人赶紧拨打电话求救。陈女士发现那几名外籍人士也围了过来,面露惊恐的神色。
那位女士翻开随身携带的小包示意自己并没有带护照出来,于是陈女士就用手机拍下了那名女子的照片。陈女士回忆说,事发后20多分钟急救人员赶到现场,经过现场抢救后告诉她老人已经离世。随后刑警将众人带离现场,到刑警队接受调查。
陈女士称,在刑警队她做完笔录后,民警便带着她和赶到的亲友一起去看老人的遗体。“当时民警说让我们先去看看老人,这边的事情他们会继续处理。结果第二天早上我们再来到刑警队时,民警说此事已经被认定是意外,涉事的外籍女子也已经不在刑警队了。”陈女士说。
后续进展
家属蹲守酒店寻当事人未果
听到这一说法后,陈女士感到不能接受。陈女士说,在她的要求下,民警告知了外籍女士的姓名和在北京酒店的暂住地。陈女士事发后听说外籍女子已经预订了三天后的机票回国,因为担心民警放走这名涉事女子后,事情的后续处理会非常难办,所以她便和爱人以及随后赶到北京的家属分成两路,一路留在怀柔继续和警方接触,处理善后事宜,她则和另外4个亲友一起前往外籍女子入住的位于东直门附近的酒店希望找到该女子。
根据民警提供给陈女士的信息,这名外籍女子是加拿大人,今年38岁,是魁北克省人,名叫FORTIN。昨日下午1时许,北青报记者和陈女士一同赶到该女子入住的酒店,希望能够找到她进行沟通。但陈女士和记者多次拨打外籍女子入住酒店的房间电话,均无人接听。陈女士说,她询问前台得知,目前这名外籍女子尚未办理退房手续,于是她和亲友们便开始了在酒店大堂等待,希望能够见到她。
在北青报记者陪陈女士在酒店等待的时候,几名和FORTIN一起登长城的外籍人士不时出现在酒店里,在陈女士亲友和北青报记者与他们的沟通中,一名外籍人士承认他们是和FORTIN一起登长城的人,他称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也感到很难过,但警方已经认定这是一起意外,同时他表示他们也只是听说FORTIN目前还在公安局,但具体是哪个公安局他们也说不清楚。
昨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跟随家属一直在酒店等待,始终未见到FORTIN本人,直到下午5时30分许,陈女士接到民警的电话,称FORTIN目前还在怀柔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警方还在进一步的工作中。
官方说法
警方初步认定事件属于意外
昨日傍晚18时40分许,怀柔区官方政务微博“山水怀柔”发布消息称,4月8日11时59分,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接到报警称:在慕田峪长城景区一老人摔倒。接报后怀柔分局迅速调派相关警力赶赴现场。经工作初步查明,当日中午在慕田峪长城景区19号和20号烽火台之间,加拿大籍女游客FORTIN(女,38岁)下行中撞到游客崔某(女,73岁,黑龙江人)致崔某摔倒,后经120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现有证据,初步认定系意外事件,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开展工作。
陈女士称,在警方做笔录时FORTIN曾称自己是崴了脚才飞奔向下撞到了老人,但她对这种说法并不认可。她说,事发前她就看到这几名外籍人士一直在嬉戏打闹,FORTIN是在往下奔跑时撞倒了老人。由于目前警方尚未披露更多事件细节,所以陈女士的说法尚未得到证实。
昨日下午,北青报记者根据家属提供的事发现场照片发现,虽然老人的遗体已经被运离现场,但老人被撞倒的城垛下面仍然留有血迹。
解读
外国人在中国涉嫌违法该如何处理?
疑问一
外籍人士在中国涉及法律纠纷 该如何处理?
律师马广宇告诉北青报记者,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因为此事是发生在中国,无论是从刑法还是民法上来说,都应该适用中国的现行法律。因此相关部门不会因为此事涉及的对象是外籍人士而区别对待。
“除非是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士才有可能会区别对待,但外交豁免权只能是针对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才能享有的权利,在这件事情上不会存在这方面的情况的。”马广宇说。
疑问二
在此事未处理结束前外籍人士是否可回国?
在警方认定是意外事件后,家属希望继续与事件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如今家属又担心FORTIN立即启程回国,会给事件的后续处理带来不便,这也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话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经过人民法院决定后可以不准出境。
马律师表示,如果死者家属认为有必要限制当事人出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声明要求限制出境,法院则会根据相应的事件调查结果来做出进一步的决定,并不是说不涉及刑事案件就可以自由出境。如果涉事的外籍人士离开中国回国后,根据法律规定,死者家属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从程序上来说可以在中国提起诉讼,但在实际的法律程序上来说存在很多环节,会非常繁琐,诉讼的结果也不太理想。”马律师说。
此外,马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从民法上来说,赔偿需要对方存在过错才行,而现在已经初步认定是意外事件,那么对方可能就没有过错行为,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很难实现。”
疑问三
如何区分过失致人死亡和意外事件?
此事在网上披露后,有网友认为此事确属意外事件,而也有网友认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对此马律师表示,过失致人死亡和意外事件的认定中,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行为人是否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而意外事件则是行为人在事发前没有预见性。虽然两者行为人主观上都没有预见到引起他人死亡的后果,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要查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则是过失致人死亡,而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这样的结果,则是意外事件。
马律师说,如果最终事件被认定为是意外事件,家属对此持有异议的话,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要求警方重新进行调查。 本组文/本报记者 池海波
线索提供/肖女士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