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群众评议机关作风15家单位排名垫底
09.05.2017 07:11
本文来源: 宁夏新闻网
5月8日,记者从宁夏直属机关工委了解到,2016年我区群众评议机关作风结果出炉后,按照《关于深化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的意见》(宁党办[2016]34号)精神,我区对在同一类测评对象中,测评处于后两位的15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016年,我区以群众抽样评议、“两代表一委员”评议、媒体监督测评、政务服务中心测评和跟踪测评5种方式,在全区2157个机关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中开展了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随机抽取了25万余名普通群众、党政机关干部、中小微企业代表等不同人群和6257名自治区、市、县级“两代表一委员”,从不同角度对全区各级机关和重点服务行业进行了评议。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重点服务行业作风建设及职能作用发挥的实际情况,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各级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三不为”问题,努力打造干事创业、奋发进取、团结和谐的政治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地、各部门(单位)把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自治区安监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工商联、宁夏红十字会、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金凤区、自治区金融工作局、自治区煤监局、宁东管委会、平罗县、自治区卫计委、自治区信访局、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在测评中处于后两位,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这15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按照《关于深化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的意见》,连续两年测评处于末位的,自治区将对主要负责人作出相应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不为”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记者 铁志平)
本文来源: 宁夏新闻网
09.05.2017 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