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保护区宝乐庵庙会、“清明节”期间无火灾发生

08.04.2015  17:57
2015年4月3日—5日,宝乐庵庙会和清明节期间,罗山保护区认真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屈冬玉在全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督查调研中的重要指示及国家防火办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好林区宝乐庵庙会和清明森林防火工作,强化“三严三守三集中”,抓好了庙会和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宝乐庵庙会和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庙会和清明期间林区无森林火灾发生。

一、高度重视,大力宣传。 清明节是罗山历年来森林防火工作最为艰难的时节,是管理局领导最为高度重视的节点。从3月20日开始,管理局森防指把林区森林防火宣传与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结合起来,一并纳入“机关领导干部包站点”活动中,将“文明祭祀、加强防火,保护罗山、人人有责”的要求随宣传人员进乡村、农户、寺庙、市场、学校,落地生根,提前营造好宝乐庵庙会和清明节森林防火氛围。庙会和清明节期间除了带班领导刘高峰同志不定时到4个管理站和20个护林点调度和询问值班执勤情况外,其他局领导和干部职工在基层蹲点,与护林员同吃同住,加强基层森林防火死看死守力量,确保罗山安全。

二、强抓落实,科学部署。 宝乐庵庙会和清明节期间,罗山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防火办关于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调度会精神,坚持党政同责,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单位责任、岗位责任和包片责任。转发了《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贯彻汪洋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局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管住庙会和清明节期间野外火源。一是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要求管理局和管理站深入驻保护区企事业单位、寺庙和保护区边界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是严禁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局森防指和红寺堡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实行全面封山,严查一切野外用火,坚决阻断火源进林区;三是严格依法治火,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习俗,在坟墓压纸敬酒,在保护区外焚烧冥币,倡导文明祭祖,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方式祭扫,杜绝火源;四是科学管理。为了减少清明节集中祭祖的压力,罗山保护区积极开展电话预约上坟祭祀,按7天的入山时间段开展祭祀活动,采取定时间、定人员、定路线的措施,这样既满足广大群众的民风民俗传统,又满足了罗山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实现“清明双赢”。

三、坚守岗位,严阵以待,强化值守 。罗山保护区全体干部职工全部到岗到位,管理局领导亲自包站带班,加强值班调度。严格落实 “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等制度,及时掌握火情并做好上传下达。保护区扑火半专业队伍全员到岗到位,确保一有火情快速出动。备足备齐装备和物资,确保随时拉得出、用得上。森林防火指挥员严守工作规范,做到统一组织、科学施救、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决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保护区宝乐庵庙会和清明节期间,进入保护区人员2199人,车辆575辆,祭祀坟头1419座。(罗山管理局森林防火科 张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