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的电视是假货没看清就付款 只拿回360元押金

10.12.2015  11:12

  网购的电视是假货没看清就付款

  退了货却只拿回360元押金

  永宁的孙先生,花了4060元,网够了一台电视机,收货时没仔细看,回家才发现是假货,就和店家商量后,7月19日退货。如今四个月过去了,只收到店家返回的押金360元,随后,店家的电话也打不通了。

  电视是山寨的标签是高仿的

  7月3日,孙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台三星智能平板电视。收货时,他打开包装一看是电视,就把余款3700元钱交给了快递员。 

  可到家才发现,购买的55英寸电视变成了63英寸,遥控器和说明书形状都不符,电视的图象还有些模糊。上三星的官方网站和实体店一查,发现根本就没有他买的这款。“原来这个电视是山寨的,只有标签是高仿的”。 

  店家承诺了收货后不满意可退货,于是孙先生和店家讨论退货。反复和店家电话沟通后,最终店家同意了孙先生退货的要求。7月17日,孙先生把电视机退回发货地广州。

   网店已被关停

  等到8月,还不见店家的退款,孙先生开始联系网络销售平台的客服。客服说会通知卖家联系,让他再等等,并立即退还了他360元的押金。 

  到了12月,孙先生还没有等来电话,他便打通了店家的电话。店家竟说:“7月份的事,隔得太久了,查不到了,不好意思”。随后挂断了电话。 

  孙先生再次联系店家,对方均不接听。 

  记者通过购网网站的客服了解到,该网店由于投诉太多,已被关停。

   目前关键是联系快递取证

  对于孙先生现在面临的困境,购物网站客服人员根据孙先生提供的账号查询后回复,订单的总额为360元,200元为定金,160元为运费,已退还,其余款项由于商家和顾客涉及到线下交易,超出了网络平台的监管范围。 

  孙先生说,到货时支付的3700元现金是通过快递渠道付账,确实没有通过网络平台,退货时网络平台已经把360元退还了他。 

  12月8日,孙先生到永宁县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的办案人员称,孙先生的情况属于退货违约产生的经济纠纷,并不属于诈骗行为。 

   孙先生又来到了永宁县市场

  监督管理局,负责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人员说,该店的地址在广州,孙先生可致电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如果还不能追回货款的话,也可以到当地的法院起诉。 

  对此,天生律师事务所的王勇律师表示,线上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的部分已经得到了解决,孙先生需要追查3700元的去向,首先他可以联系快递公司业务员,如果货款尚未交给店主,可以追回;如果货款已经交给了店主,他可以在银川本地的法院起诉店家,但是孙先生要提供购买货物和之后退货的联系信息,作为证据。

  记者  申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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