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局须从"纸面"走向"账面"
新华网北京7月24日新媒体专电(“中国网事”记者柳新勇)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会议指出,当前我国货币信贷总量不小,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不易、成本较高的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不仅加重企业负担、影响宏观调控效果,也带来金融风险隐患。
会议确定的十项缓解企业融资问题措施被市场奉为“新金十条”,被认为将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既可为企业“输氧供血”,促进当前稳增长,又能形成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使经济固本培元、行稳致远。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满足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底,小微企业所占比重达到94.15%,中小企业每年贡献约60%的国内生产总值和50%的国家税收。
但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经济增速下降对小微企业冲击巨大。伴随经济周期的下行,小微企业更易出现经营困难。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市场需求下降、企业应收账款和坏账率的上升等,最后都归结为企业的财务问题或资金问题,在导致融资需求上升的同时也增加了融资难度。
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原司长王远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业银行在贷款流程、风险防控等方面,最初都是按照大企业的需求设计的,不适合小企业的需要。小微企业缺少抵押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往往不能符合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要求。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企业反映融资困难。由于银行给小企业贷款在成本上不划算,他们缺少增加小微贷款的内生动力。”他说。
去年8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就提出了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加快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以及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等举措。
“虽然政策不少,但由于存在思想认识不足、政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很多文件都只停留在原则的层面上,并没有实际的推行措施。”王远枝说。
以政府对银行机构“两个不低于”的要求为例,公开的数据显示每年都能达到目标,但有时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究其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未按照国家的小微企业标准进行统计,而是按照单笔贷款在500万以下的标准来计算。
全国工商联统计显示,规模以下的小企业90%未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小微企业95%没有和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小微企业为社会创造的价值与其获得的金融资源明显不匹配。
专家指出,要想真正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局,必须实现政令畅通,使中央制定的各项政策不打折扣地得以实施,从而让金融为小微企业“雪中送炭”,而不是“雪上加霜”。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指出,不能一味要求大银行全去服务小微企业,大银行有自己的经营模式和服务对象。真正解决问题,要靠大量发展中小银行去服务小微企业,加快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的进度。
王远枝则表示,希望通过有力的政策执行,银行的钱能真正进入实体经济,特别是为小微企业服务。在小微企业需要资金时,能通过多样化正规渠道及时获得资金满足其生产需求。“在此情况下,民间借贷、高利贷就自然失去了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