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综合施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2016年以来,针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就业形势严峻的不利局面,自治区人社厅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人社部副部长信长星来宁调研有关指示,继续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通过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做好就业服务指导、督促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等,切实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截至5月底,全区高校毕业生31808人,就业10709人,就业率33.67%,同比增加5.98%。
健全就业创业工作联动机制。 充分发挥区、市、县三级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部门联席机制,组织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举办高校就业处长、学生处长培训班,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无缝对接。加强校企合作交流,积极组织企业、企业家和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开展校园招聘和讲座论坛,建立校企合作交流机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创业机会。截至5月底,全区共举办各类招聘会300多场次,提供岗位4.6万个,进场求职12.3万多人次,达成工作意向1.8万多人。
加大政策宣传提高服务水平。 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积极就业、自主创业、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典型,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信心。充分利用高校毕业生信息资源,做好实名制登记,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和就业形势研判,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加强重点帮扶,对就业困难大学生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适时组织就业系统干部到发达省区学习先进经验做法,为做好我区的就业创业工作提供借鉴。
拓宽就业渠道。 积极组织实施好农村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到村任职等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根据高校反映我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时间过长影响就业的问题,协调加快工作进度,适时调整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进度,压缩考录周期。
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给予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一揽子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自治区筹集8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大学生创业培训(SYB)。鼓励各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建设,对自治区、地级市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截至5月底,全区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17亿元,其中发放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174笔、 26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