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
猴年正月,广东全面深化改革又放大招!
2月29日,广东召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会议,出台印发了《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下称《总体方案》),制定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行动计划。这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广东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也是针对“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开出的“良方”。
2014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要求,广东继续发挥敢为人先的精神,勇于先行先试,大胆实践探索,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广东牢记总书记的嘱托,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改革画卷波澜壮阔,经济社会发展蹄急步稳。去年以来,400多项具体改革任务有序推进,一批批颇具“含金量”的重点改革举措不断出台,不断释放改革红利,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经济体制改革:
简政放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12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主持召开经济工作座谈会时强调,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大势所趋,刻不容缓。
广东上下铭记于心,勉力前行。新近出炉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实现了8.0%的经济增速,高出全国1.1个百分点。
成绩来之不易。在2015年初的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省委书记胡春华就指出了广东面临的巨大压力: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稳增长的任务艰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尚处于爬坡越坎阶段;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发展方式未得到根本性改变;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不足,外贸出口领域面临结构性问题,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社会矛盾呈现多发高发态势……面临复杂严峻的新形势新问题,正是将全面深化改革落到实处,广东才得以率先走出“回暖”行情。而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经济体制改革更是发挥了关键作用。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增长保持“中高速”的重要保障。
2015年,除了商事制度改革,广东制定并公布实施51个省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职能调整目录,共取消和调整各类职能事项2580项;在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改革领域,广东率先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政府监管清单“三单管理”;全省18个市实现网上办事站镇(街)全覆盖,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加快推进;在通关一体化改革上,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口岸,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
如果说保障经济发展“稳中求进”是短期目标,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期目标。
刚刚出台的《总体方案》正是推动广东经济结构性改革的行动计划。去产能方面,到2018年底,广东将基本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去库存方面,到2018年底,全省商品房库存规模将比2015年底的1.6亿平方米减少约12.5%;去杠杆方面,到2018年底,证券、期货机构杠杆率符合相关监管指标体系要求,保险公司杠杆率全面达标,保持全省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金额的比重超过35%;降成本方面,到2016年底,为全省企业减负约4000亿元,企业综合成本比2014年底下降约5%-8%;补短板方面,到2018年底,完成软硬基础设施投资11500多亿元。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更需要加快推动增长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
2015年,广东出台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的实施意见、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组建新的广东省科学院,制定出台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了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在此驱动下,广东创新主体持续活跃,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创新驱动发展后劲十足,研发投入强度(R&D)从2010年的1.76%提升到2.5%,技术自给率从2010年的63.5%提高到2015年的71%。
社会治理创新:维护和谐稳定,群众有“获得感”
因为6棵荔枝树苗,茂名市电白县旦场镇红花坡村56岁的村妇王香文一家差点和邻居起了争执。就在两家人准备大动干戈时,王香文没有去找亲戚来“讲数”、请村干部讲和,而是拨通了驻点律师李玉贤的电话。半个小时后,李律师从县城里赶到事发地,摆法律、讲道理,不一会儿工夫就让两户人家平静下来,握手言和,各自回家。
像王香文这样化干戈为玉帛的例子,在这个粤西小县数以千计。这是广东社会治理创新的一个缩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政法综治工作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中来谋划,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
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经济社会发展先行一步,社会矛盾早发多发。近年来,广东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行维稳第一责任,狠抓“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围绕涉农涉土、涉劳资纠纷、涉环保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化解、政策性批量化解、依法源头治理等工作,全省列账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5.7%,省、市、县三级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2.3%,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大局稳定。
日前召开的广东政法工作会议传来好消息,广东目前已实现全省25931个村(社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农村一小时、城市半小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圈已然形成,公共法律服务走在全国前列。
在社会体制改革方面,广东出台了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就在春节前,揭阳军埔村第302期电商培训班对回乡的50多名大学生进行了免费培训。大学生们边开网店边开公司,每个学员均有股份,回去所在区域就能成为区域经理。
在文化体制改革方面,广东出台了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佛山的胡大姐最近特开心。她听说家附近的文体广场将被纳入城乡规划,就连新建小区都会配备健身设施,打造“家门口零门槛”的社区文化生活圈。“以后我和姐妹们就不怕没去处啦!”
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面,广东提出建设“卫生强省”,三年投入100多亿元给基层医疗“补短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推广“互联网+医疗”模式,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看到好医生……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广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让人民群众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改革成果,得到沉甸甸的“获得感”。
司法体制改革:全省铺开,维护公平正义
今年1月27日,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首次敲响了审理“民告官”案件的法槌,翻开了行政案件司法审判的新篇章——从今年开始,广州地区的“民告官”案件不再由广州市的法院审理,而是改由铁路法院集中管辖,铁路法院的“人、财、物”由省直管,与广州市行政区划相分离,破解地方保护主义。这项旨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改革措施,又一次走在了前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广东既是“探路者”,又是“先行者”。在2015年初召开的广东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省委书记胡春华明确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以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为总目标、总抓手,开创法治广东建设新局面。”
2015年以来,广东各级政法机关奋力前行,深化改革,锐意创新,从年头到年尾,法治领域的改革措施接二连三,捷报频传:
1月,深圳前海法院挂牌成立。广东法院将把珠海横琴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深圳前海法院打造成综合改革示范法院,构架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
2月,省法院率先下发新规,刑事案件被告人出庭不再穿“马甲装”、不再剃头,全省各级司法机关严格落实最新出台的防范冤假错案制度规定、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人权。
3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广州审务通APP和广州法院微信服务号正式上线开通。公众用手机上网就可以实现网上立案、观看庭审直播、查阅裁判文书。全省法院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
7月,在一起围绕林地归属问题争执几十年的民告官案件中,雷州市市长吴国雄成为广东首位出庭应诉的市长,也由此成为首个亲自接过败诉判决书的市长。而今,行政首长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广东已是司空见惯。
12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在南沙正式揭牌成立,成为全国首家成立的自贸区法院。这是广东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服务和保障自贸区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有益探索,将进一步保障自贸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
去年年底,重磅消息再度传来,广东司法体制改革将在21个地级以上市全面铺开,广东将全面进入“司改时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扎实向前,一步一个脚印。
迎着改革的浪潮,踏着春天的脚步,南粤大地这片热土,正在孕育无限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