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能让贺兰山继续哭泣
前段时间,笔者看到一部专题片——《贺兰山在哭泣》。老实说,触目惊心、令人痛心,也引人深思。
贺兰山巍峨险峻、郁郁葱葱。然而,这样一座为宁夏平原遮风挡雨、满身是宝、美丽富饶的“父亲山”,却在靠山吃山的传统发展方式中,遭遇无序开采,山体被严重破坏,甚至登上了中央环保督察组的“黑名单”。
恐怕很多人都无法相信,抬眼就能看到的贺兰山,已然如此伤痕累累、满目疮痍。
现实给我们上了沉痛一课,但更为可怕的,是一些人对这种破坏不以为然。
过往很多年的发展模式,让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选择成为习惯。时至今日,如果依然对大自然只索取不爱护、只破坏不保护,依然不懂得遵循自然规律,依然习惯于在开发利用大自然上走弯路,终有一天,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就将伤及我们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
就像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写下的,“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
历史早已印证了这一切。从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蔓延、楼兰古城的湮没,到西方国家出现的伦敦烟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再到今天困扰我们的雾霾……
数不清的深刻教训,早就向人类敲响了警钟——“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
“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人类追求发展的需要和地球资源的有限供给,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要达到“一松一竹真朋友,山鸟山花好兄弟”的和谐意境,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并不容易。
但生态文明建设不容讨价还价。
党的十九大已经给出了答案: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文明才能发展。“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天蓝、地绿、水美、空气清新的环境,是我们这一代人必须担负起的责任。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今天,我们偶尔还能够在朋友圈炫耀一下宁夏的蓝天白云,可是,如果任由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下去,再美的景色都将成为往日旧梦。
比如说对贺兰山,再不下决心保护、再不下大力气整治,一旦失去了它的屏障保护,那么宁夏平原就可能成为下一个罗布泊,历史的如椽大笔就将给我们这一代人重重地记上一笔,我们将愧对先辈、愧对后代!
人与自然和谐才能共生。不再让贺兰山继续哭泣,不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千疮百孔的塞上大地,应该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愿望。让愿望成真,从今天做起,从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一点一滴做起,我们才能用今天的努力换来明天更美丽的宁夏。
( 宁夏日报理论评论部,执笔:贺姗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