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点名道姓曝光11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人民网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 贾玥)今日晚间,中纪委监察部官网通报1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据了解,这是今年五一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设立以来的首次通报。此次中纪委继续以点名道姓的形式对案件予以曝光。
记者梳理发现,上述112起案件主要包括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问题。
1、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典型案例:
2014年8月,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购买帐篷、充气垫、保暖毯等物品发放给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共计人民币11570元。丰台区纪委决定给予丰台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原总经理伊敏党内警告处分。
经群众举报查实,2013年4月至2014年10月期间,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农村发展指导服务中心按照自行制定的《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产业指导服务中心职工加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职工加班费发放标准,分19次发放加班费共计309305元。2015年1月6日,省发改委机关党委报请省发改委党组,并经省直纪工委批准,决定给予孙饶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贵州省罗甸县疾控中心主任王良周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被清退。
2、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典型案例:
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庄志强于2013年和2014年春节前夕,两次收受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赠送的总计1万元的超市购物卡。庄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退缴全部违纪所得。
四川省郫县城市管理局路灯所所长艾定强,2012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春节、中秋节等节假日,先后5次违规收受管理对象送的红包、物品折合人民币4600元,县城市管理局党委给予艾定强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新疆克拉玛依市第九中学校长孙定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撤销其第九中学校长职务。
3、公车私用:
典型案例:
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工商分局刘红军公车私用问题。海勃湾区工商分局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刘红军,违规驾驶单位制式执法车辆上下班,并违规停放居住小区,违反公车管理和使用规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湖南省邵东县交通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罗从心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12月2日,罗从心到邵东县水东江镇检查工作结束后,用公车将在衡阳县集兵镇吃喜酒的亲属从衡阳县接回邵东县。邵东县委给予罗从心免职处理,邵东县纪委给予罗从心党内警告处分。
海南省《考试报》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闫胜虎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2月8日,闫胜虎驾驶单位公车到《考试报》湖南工作站协调工作。2月9日工作完毕后闫胜虎驾驶该车回安徽桐城老家直至3月1日返回海口。2015年3月16日,海南省考试局给予闫胜虎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追缴公车使用费用。
4、违反财经纪律:
典型案例:
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区西湖中心学校违反财经纪律虚开发票报销教职工福利费问题。经查,2014年9月9日,为庆祝第30个教师节,狮子山区西湖中心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操昭群主持召开校务会,决定在教师节期间购买有关食品等向全校教职工发放福利,并于次日安排人员进行采购、分发,共计花费14850元,以购买水壶、茶具等名义虚开发票报销。狮子山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操昭群党内警告处分。
5、公款旅游:
典型案例:
湖南常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610办主任万革新,常德市委610办副主任、副处级纪检员龚超明,常德市委610办副主任兼市公安局副局长戴海洲等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4年11月22日、12月5日,常德市委610办分别由龚超明、戴海洲带队,分两批组织本办干部及各区县(市)610办主任共21人赴浙江、江苏学习考察,在考察期间均参观了部分旅游景点,共计消费102689.5元,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万革新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常德市纪委给予万革新、龚超明、戴海洲党内警告处分,参与此次变相公款旅游的党员干部,已报销差旅费的,由所在区县(市)纪委及相关纪工委追缴上缴国库;未报销的,一律由个人承担。
江西省乐平市中医院院长余璋、党总支书记吴彩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物业总公司借学习考察之机组织员工公款旅游。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决定给予高新区物业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刘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参与人员承担全部费用。
6、违规组织公款吃喝:
典型案例:
海南省屯昌县枫木镇市坡村委会干部公款吃喝问题。2010年9月至2013年8月,陈茂法在担任市坡村委会主任期间,市坡村“两委”干部以工作用餐为名,多次在饭店公款吃喝30314元,赊账28281元。对此,陈茂法负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3月12日,屯昌县纪委给予陈茂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工业园区卫生院院长顾永军、副院长周炎培,违规组织公款吃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违纪款6300元。
7、违反工作纪律:
典型案例:
浙江省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包友成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4月9日下午,包友成在上班期间擅离工作岗位,到东阳市浪坑口水库游泳。东阳市监察局给予包友成行政记过处分。
8、大操大办:
典型案例:
湖北省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政法办主任、社会事务工作局副局长胡文斌大操大办父母寿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东省大埔县湖寮镇古城村村委会主任吴恩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重庆市忠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谷兴华,大操大办其母亲丧事,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