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展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

07.05.2018  22:01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肖梦琪)5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2018年将在全区范围内建设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据悉,此次申报条件为已经获得批准建设的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产出为技能大师工作室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活动;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办法,规范运作;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8名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自治区财政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对获批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给予10万元人民币补助,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及交流推广等,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单位也要对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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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区开展2018年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申报工作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肖梦琪)5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我区开展2018年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申报工作,今年全区将建设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符合条件的可于5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人社厅。

  据了解,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即1963年12月以后出生),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还应具备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自治区技术能手称号;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民族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3个条件之一。

  依托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企业应当具备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一定效果等条件。

  依托技工院校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技工院校应当具备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具有技工院校教师资格、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一体化”教师,同时具有在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经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明显效果等条件。

  此外,对获批的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及技能交流推广等。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单位也要对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