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法援办理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25.04.2016  04:51

    日前,红寺堡区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办理了一起强制医疗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是目前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2015年8月14日,吴忠市红寺堡区某砖厂宿舍内发生一起惨案,正处于哺乳期的女婴被人摔打造成颅骨骨折、颅内出血死亡。离奇的是作案嫌疑人竟是女婴亲生母亲张某某。经查嫌疑人张某某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作案时处于疾病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

    2016年2月28日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为张某某指定诉讼代理人通知书,及时指派援助律师为张某某提供法律援助,担任张某某强制医疗一案的诉讼代理人。

    接受指派后,援助律师查阅了案件全部卷宗,通过会见张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李某某,了解到张某某因患有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随时都有发病,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而强制医疗程序旨在关怀精神病人,帮助其早日康复,又能防止社会悲剧的再次发生,维护社会的安定。通过与张某某的监护人沟通,在庭审上援助律师建议法庭对被申请人张某某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以保护张某某的合法权益,帮助其早日获得新生。

    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被申请人张某某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