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防爆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自治区粮食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自8月17日起组织开展了粮食行业开展危险化学品防爆安全大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重点是粮食仓储企业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以及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实验室化学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截止9月2日,通过各市、县(区)粮食局对辖区内粮食仓储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各粮食仓储企业危险化学品库存管理基本规范,做到药品库与办公区隔离,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领用手续齐全,除中储粮中宁直属库和宁储粮公司中卫国家粮食储备库库存6.5公斤储粮熏蒸药剂磷化铝以外(近期使用),其它粮食仓储企业基本做到了“现用现买、用多少买多少”的药品管理制度,基本实现了储粮熏蒸药剂“零库存”。
同时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青铜峡粮油购销公司储存的2111公斤过期储粮熏蒸药剂磷化铝;原州区发改局某粮库储存的32箱过期剂磷化铝,2桶过期氯化苦;西吉县粮食购销公司储存的44公斤过期磷化铝;固原国家粮食储备库储存的3桶过期氧化苦没有得到妥善处置,我局已要求吴忠市、固原市粮食局履行监管职能,督促上述单位在严格管理过期化学药剂的同时,尽快妥善处置。目前上述单位已将检查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并和安监、公安、环保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于近期内将报废的储粮化学药剂运往自治区环保厅危废中心进行销毁,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