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粮食局,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区粮食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按照国家粮食局《粮食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自治区科技部门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2014年5月9日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粮食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细则》相关规定,按期报送项目实施进度,我局将按照《细则》规定开展项目检查和督导。
二、《细则》试行期间,各单位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我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处联系。
联系人:王琦 电话:0951-6986709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
2014年5月14日
附件.rar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
银川20:40 10.12.2014 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