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12.02.2015 14:57
本文来源: 粮食局
各市、县(区)粮食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精神,做好2015年度“粮安工程”建设工作,我局决定召开全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通报全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安排部署2015年度全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提出具体要求。 (二)补充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粮安工程”建设项目库》。各市、县(区)粮食局要先行征求辖区内各类涉粮企业的意见,提出可以进入全区项目库的具体项目,由地级市粮食局、自治区粮食局直属单位筛选、汇总后,填报《2015年度宁夏“粮安工程”建设项目补充备选表》(附表1)提交会议并作说明(其中拟退出项目库的项目和已完成项目,予以标注)。 (三)审核上报2015年度“危仓老库”维修计划。由各市、县(区)粮食局、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遴选1个库点,提出维修改造方案(报废仓房不得列入维修范围),填报《宁夏“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量统计表》(附表2),由地级市粮食局、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审核后提交会议。 (四)分解细化2015年度项目建设任务。明确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协调单位、项目关键点、项目进展情况及完成时限,由实施单位填报《自治区粮食局2015年“粮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表》(附表3),由各地级市粮食局、自治区粮食局直属单位提交会议并作说明。自治区粮食局将按照进度表督查全区粮食行业“粮安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安工程”建设项目库》、《宁夏回族自治区“粮安工程”建设科技项目库》在宁夏粮食局网站( http://www.nxgrain.gov.cn )下载专区下载。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拟定于2015年3月10日前后召开,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人员 各市、县(区)粮食局、局机关有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1名,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人员1名。请各市、县(区)粮食局,局直属各单位于2月18日前将参会人员的名单上报自治区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处。 联系人:田丰 电 话:0951-6986709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5年度宁夏“粮安工程”建设项目补充备选表》 宁粮办展(2015)4号附件1.xls 2.宁夏“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量统计表》 宁粮办展(2015)4号附件2.xls 3.《自治区粮食局2015年“粮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表》 宁粮办展(2015)4号附件3.xls 4.2015年度全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报名表 宁粮办展(2015)4号附件4.xls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2.02.2015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