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对2014年度暨“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04.02.2015  17:59
          各市、县(区)粮食局,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油仓储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粮展〔2014〕232号)和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宁安委〔2015〕2号)要求,为扎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近期,我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我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2014年自治区粮食局成立了以刘金定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及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宁夏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各市、县(区)粮食局、局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本辖区、本单位实施方案。按程序开展和落实粮食行业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自治区粮食局与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全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2014年全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职能和年内重点工作。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措施及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登记制度和生产活动安全巡查登记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彻底进行整改。
          (三)扎实工作,效果明显。组织开展全区粮食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年、“打非治违”和粮食仓储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市、县(区)开展各类安全检查6次,检查企业187户,整改隐患160个,结合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和备案单位核查,由分管局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和节日值班夜间突击检查6次,发现安全隐患61处,下发检查通报及整改通知书21份,督促各地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设施功能,配备消防器材、更新改造电源线路,截至2014年末,地级市粮食局通过验收企业整改203个,整改率91.8%,确保粮食行业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一)加强装卸工宿舍和值班室安全管理。个别储备企业装卸工宿舍管理混乱,如固原储备库装卸工宿舍电线凌乱,接线板四处乱放,采用火炉取暖,有火灾、触电和一氧化碳中毒隐患。宁储粮公司要督促企业及时制定管理办法,规范装卸工宿舍管理和用电行为,配备一氧化碳报警器。
          (二)加强作业现场管理。一是个别储备企业机械设备管理使用不规范,机械设备露天存放,没有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日常使用和养护,给设备正常使用带来安全隐患。二是有些储备库收购现场管理不规范,如固原储备库收购现场凌乱,各仓之间没有预留安全通道,垛存粮食没有铺垫苫盖物,存在安全储粮隐患;个别露天垛直接堆放在仓墙上,粮垛侧压对仓体结构会造成危害,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要求宁储粮公司要督促各企业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规范露天储粮和作业现场管理,防止安全储粮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危仓老库”安全监管。各市、县(区)危仓老库数量大,部分仓房及相关设施年久失修,存在仓房、围墙垮塌等隐患。请各市、县(区)粮食局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筹集资金维修改造,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仓储设施设立警示标志,消除安全隐患。
          (四)尽快安装粮仓系留装置。除中央储备银川、中宁直属库、宁储粮青铜峡储备库外,其它有高大平房仓的企业,大部分没有安装系留装置或安装的系留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请市、县(区)粮食局和宁储粮公司要按《国家粮食局关于规范粮食进出仓作业管理严防粮堆埋人事故发生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尽快安装系留装置。 
          (五)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各市粮食局要在春节前继续安排安全生产突击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2月15日前将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各市、县(区)粮食局、宁储粮公司要督促粮食企业做好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工作,没有使用完的药剂要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