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5.11.2016  12:02

  11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着力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今年7月至8月,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11月16日召开督察情况反馈会进行了反馈。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自治区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制定了《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清单,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同时对违规违纪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开展责任追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环保督察整改。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层层传导环保压力,切实把这次督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解决环保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实现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步提升。

  会议要求,要以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着力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建立自治区领导督办制度,自治区省级领导对分管领域的环保问题,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地、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现在能改的要立即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属长期整改的要常抓不懈。要针对群众感受最直接、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抓重点、抓关键,多措并举,疏堵结合,重点打好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碧水。要解决好历史欠账,更要杜绝欠新账,坚决把好环保准入关,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准引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程一律不许上马,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准投产,宁可经济速度发展慢一点,也不要带血发臭的GDP。

  会议强调,要强化督察,严肃追责。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把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近期督查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督查督办,定期分析调度、定期督查问效、定期通报情况,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整改要求、加快整改进度。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排污谁治理,严格实行整改“追责制”,对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耽误整改进程及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领导干部予以严肃问责,以最严格的督导问责推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马晓芳 马越 实习生 刘若楠)

作者:马晓芳 马越 刘若楠 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