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银川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银川市统计局
2015年4月2日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我市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自治区经济普查办公室有关要求,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分三期公报公布,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现将第一号公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1]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18033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543个,增长57.0%;产业活动单位22528个,增加8580个,增长61.5%;个体经营户123579个,比2008年末增加40870个,增长49.4%(详见表1-1)。全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个数分别占自治区的41.6%、40.7%、41.1%,比2008 年末分别提高了2.4、3.0、2.6个百分点。
表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 单位数(个) | 比重(%) |
一、法人单位 | 18033 | 100.0 |
企业法人 | 13969 | 77.4 |
机关、事业单位 | 1420 | 7.9 |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 2644 | 14.7 |
二、产业活动单位 | 22528 | 100.0 |
第二产业 | 3387 | 15.0 |
第三产业 | 19141 | 85.0 |
三、个体经营户 | 123579 | 100.0 |
#有证照个体工商户 | 102881 | 83.3 |
第二产业 | 2685 | 2.2 |
第三产业 | 120894 | 97.8 |
图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结构情况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488个,占36.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349个,占13.0%;制造业1785个,占9.9%;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8324个,占39.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8149个,占39.0%;住宿和餐饮业11098个,占9.0%(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 法人单位(个) | 个体经营户(个) | 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个) |
合计 | 18033 | 123579 | 102881 |
采矿业 | 65 | 6 | 1 |
制造业 | 1785 | 2686 | 1541 |
电力、热力、燃力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94 | 1 | 1 |
建筑业 | 778 | 286 | 50 |
批发和零售业 | 6488 | 48324 | 35753 |
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 | 318 | 48149 | 48128 |
住宿和餐饮业 | 384 | 11098 | 8288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09 | 392 | 329 |
金融业 | 96 | - | - |
房地产业 | 726 | 475 | 444 |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 1616 | 1249 | 1037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03 | 338 | 296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95 | 3 |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371 | 8192 | 5777 |
教育 | 690 | 274 | 65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220 | 416 | 395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575 | 1614 | 774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2349 | - | - |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271个;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76个,其中有证照2个。
2013 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3969个,比2008 年末增加5848个,增长72.0%。其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5%,私营企业占68.1%(详见表1-3)。全市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个数占自治区的51.7%。
表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 企业法人单位(个) |
合 计 | 13969 |
内资企业 | 13874 |
国有企业 | 209 |
集体企业 | 51 |
股份合作企业 | 38 |
联营企业 | 14 |
有限责任公司 | 3305 |
股份有限公司 | 231 |
私营企业 | 9511 |
其他企业 | 515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25 |
外商投资企业 | 70 |
图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及结构
二、从业人员
2013 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4.8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20.68万人,增长46.9%。其中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1.18万人,比2008 年末增加17.57万人,增长52.3%。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4.22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6.84万人,增长39.3%。全市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分别占自治区的49.5%、55.0%、42.2%。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1.76万人,占18.2%;建筑业7.87万人,占12.2%;批发和零售业7.05万人,占10.9%。
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65万人,占35.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27万人,占30.0%;住宿和餐饮业4.25万人,占17.6%;(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 个体 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 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
合计 | 647998 | 242187 | 204954 |
采矿业 | 63568 | 172 | 110 |
制造业 | 117616 | 8027 | 4772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30079 | 4 | 4 |
建筑业 | 78745 | 920 | 103 |
批发和零售业 | 70547 | 86527 | 67987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6856 | 72744 | 72689 |
住宿和餐饮业 | 17748 | 42546 | 35348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2411 | 741 | 629 |
金融业 | 5183 | - | - |
房地产业 | 31470 | 1112 | 105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9371 | 2814 | 2404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22434 | 1058 | 954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7528 | 83 |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6190 | 18432 | 14296 |
教育 | 37190 | 1319 | 415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7242 | 1567 | 1530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9996 | 4030 | 2654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56954 | - | - |
注: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870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91人,其中有证照4人。
图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分布
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12101.63亿元,比2008年末增加7822.58亿元,增长182.8%。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37.7%,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62.3%。全市第二、三产业企业资产占自治区65.7%。
四、小微企业
2013 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3]法人单位13186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4.4%,占自治区第二、三产业小微企业[3]法人单位的51.7%。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业3768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27.0%;零售业2522个,占18.1%;工业1859个,占13.3%。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22.57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4.1%,占自治区小微企业从业人员的50.8%。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5.65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41万人,占6.7%;建筑业3.14万人,占6.1%。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10.09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9%,占自治区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的54.5%。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800.05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4%;房地产开发经营554.14亿元,占4.4%;批发业408.71亿元,占3.3%(详见表1-5)。
表1-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资产总计 (亿元) |
合计 | 13186 | 225733 | 2610.09 |
工业 | 1859 | 56456 | 800.05 |
建筑业 | 698 | 31454 | 92.34 |
交通运输业 | 251 | 3672 | 33.37 |
仓储业 | 16 | 475 | 63.40 |
邮政业 | 31 | 616 | 0.24 |
信息传输业 | 62 | 4050 | -32.88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26 | 2174 | 9.17 |
批发业 | 3768 | 25537 | 408.71 |
零售业 | 2522 | 18340 | 120.58 |
住宿业 | 157 | 5026 | 19.09 |
餐饮业 | 196 | 7843 | 12.86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204 | 5593 | 554.14 |
物业管理 | 251 | 12064 | 9.27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440 | 34184 | 341.34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463 | 17563 | 175.33 |
注:表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42个,从业人员686人,资产总计3.1亿元。
图1-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结构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3年末,在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4]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47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3%,占自治区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企业法人个数的38.8%。其中,节能环保产业16个,新材料产业10个,生物产业10个,新能源产业9个。
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110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1.8%,占自治区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48.2%。其中,节能环保产业2952人,新材料产业3637人,生物产业1986人,新能源产业3167人。
六、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2013 年末,在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77.4%,比2008 年末提高了6.7个百分点,高于自治区企业法人占比(62.3%)15.1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7.9%,下降了3.6个百分点,低于自治区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比(10.8%)2.9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4.7%,下降了3.1个百分点,低于自治区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比(26.9%)12.2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79.0%,比2008 年末提高了2.8个百分点,高于自治区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比(71.1%)7.9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15.0%,比2008年末下降了2.6个百分点,低于自治区第二产业法人单位占比(16.8%)1.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5.0%,提高了2.6个百分点,高于自治区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占比(83.2%)1.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44.8%,比2008 年末提高了1.4个百分点,高于自治区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比(44.0%)0.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55.2%,下降了1.4个百分点,低于自治区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比(56.0%)0.8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兴庆区占40.7%,比2008 年末下降了7.5个百分点;西夏区占7.8%,下降了1.7个百分点;金凤区占16.4%,持平;永宁县占10.9%,提高了4.0个百分点;贺兰县占11.5%,提高了0.8个百分点;灵武市占12.7%,提高了4.4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兴庆区占41.9%,比2008 年末下降了10个百分点;西夏区占13.2%,下降了0.2个百分点;金凤区占17.2%,提高了2.8个百分点;永宁县占5.8%,提高了0.1个百分点;贺兰县占8.0%,提高了2.0个百分点;灵武市占14.0%,提高了5.3个百分点(详见表1-6)。
表1-6 分地区的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 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
数量(个) | 比重(%) | 数量(人) | 比重(%) | |
合 计 | 18033 | 100.0 | 647998 | 100.0 |
兴庆区 | 7342 | 40.7 | 271509 | 41.9 |
西夏区 | 1402 | 7.8 | 85575 | 13.2 |
金凤区 | 2956 | 16.4 | 111316 | 17.2 |
永宁县 | 1965 | 10.9 | 37574 | 5.8 |
贺兰县 | 2069 | 11.5 | 51525 | 8.0 |
灵武市 | 2299 | 12.7 | 90499 | 14.0 |
图1-6 全市分地区法人单位分布
在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2.2%,比2008 年末下降了3.1个百分点,低于自治区第二产业个体经营户占比(4.1%)1.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7.8%,提高了3.1个百分点,高于自治区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占比(95.9%)1.9个百分点。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3.6%,比2008 年末下降了6.1个百分点,低于自治区第二产业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占比(5.7%)2.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6.4%,提高了6.1个百分点,高于自治区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占比(94.3%)2.1个百分点。
在个体经营户中,兴庆区占41.7%,比2008 年末提高了3.0个百分点;西夏区占11.1%,提高了1.1个百分点;金凤区占12.5%,提高了2.2个百分点;永宁县占9.9%,下降了3.4个百分点;贺兰县占14.2%,提高了0.6个百分点;灵武市占10.7%,下降了3.6个百分点。
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兴庆区占42.0%,比2008 年末提高了3.3个百分点;西夏区占10.0%,提高了1.1个百分点;金凤区占12.8%,提高了2.3个百分点;永宁县占8.4%,下降了6.0个百分点;贺兰县占15.3%,提高了0.1个百分点;灵武市占11.5%,下降了0.9个百分点(详见表1-7)。
表1-7 分地区个体经营户和从业人员
| 个体经营户 | 从业人员 | ||
数量(个) | 比重(%) | 数量(人) | 比重(%) | |
合 计 | 123579 | 100.0 | 242187 | 100.0 |
兴庆区 | 51513 | 41.7 | 101701 | 42.0 |
西夏区 | 13707 | 11.1 | 24258 | 10.0 |
金凤区 | 15449 | 12.5 | 30973 | 12.8 |
永宁县 | 12217 | 9.9 | 20426 | 8.4 |
贺兰县 | 17493 | 14.2 | 36937 | 15.3 |
灵武市 | 13200 | 10.7 | 27892 | 11.5 |
图1-7 全市分地区个体经营户分布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 或授权使用) 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 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 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