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书记”要切实履职尽责
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抓基层、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
我区现有9个县(区)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1100个村为建档立卡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年初,已经集中选派2097名干部,组成1057个驻村工作队到贫困村开展工作,驻村工作队队长全部担任派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自治区党委要求,各县(区)要做好选派的兜底工作,确保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建档立卡贫困村于近期实现选派第一书记全覆盖。
第一书记肩负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的重任,其履职成效如何,事关全区70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事关“四个宁夏”建设大局。
第一书记要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要合理把握“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度,切实摆正位置,工作必须到位,但不能越位。要充分信任和高度尊重村“两委”干部,注意从派驻村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对村“两委”班子不健全的要协助配齐,着力解决班子不团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防范应对宗族宗教、黑恶势力的干扰渗透,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严肃党组织生活;推动落实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干部报酬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努力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要大力宣传党的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推动政策落实;带领派驻村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帮助村“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帮助选准发展路子,培育农民合作社,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强“造血”功能。
要带领村级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经常入户走访,听取意见建议,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要推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民主议事制度,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努力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