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机关服务窗口“左手通报,右手表彰” 铸就服务新风尚
会议现场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佳伦)6月30日,银川市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推进会召开,会议通报了对全市245个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单位的明察暗访情况,分析了政法机关窗口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还对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活动中产生的10个优秀窗口和30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银川市委常、政法委书记陈栋桥、银川市副市长、政法副委书李守银等领导参加了会议。
陈栋桥在会上强调,全市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要持续深化对政法窗口单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开展政法窗口单位建设活动,要把政法窗口建设成为民排忧解难的“服务站”、融洽干群关系的“连心桥”、密切警民联系的“加油站”;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整改落实,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政法窗口建设的唯一标准,从机制制度建设入手,建立长效机制,真正从根本上予以保障。不仅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更是要亲身落实,变成自觉行动;真抓实干,全面提升政法窗口良好品牌形象,两级政法委要继续开展明察暗访,对最差窗口单位挂牌整改、限期整改,10月底验收,要对已达标窗口、优秀窗口实施动态管理,对名不副实的,该摘牌摘牌,该曝光曝光,该整改整改,让社会各界、让广大群众看到政法窗口建设的勇气和决心。
政法机关服务窗口面貌新气象
据了解,自去年8月份以来,我市政法机关全面开展了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活动。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各窗口单位、广大干警高度重视,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硬件建设进一步改善,软件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市政法窗口单位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向“亲民化、为民化、便民化”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市民可以看到,银川市公安局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建设标准,从指引牌、标识灯箱、法制宣传栏到办公室示意图、人员去向牌以及警容风纪、文明用语、行为规范等都作了详细规定,表现突出的有出入境接待大厅、行政许可处等。
检察机关普遍在硬件设施、便民服务方面较为突出,如市检察院控告申诉信访接待大厅、西夏区检察院控告申诉信访接待大厅等。
审判机关在完善窗口硬件设施的同时,注重落实便民举措,提升服务质量,尤其是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整立案信访窗口布局,在审判法庭一楼大厅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分别设立立案、信访、执行和对外委托评估鉴定“四个服务大厅”,方便群众的不同需求。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制作指示牌、门牌、形象墙等标识,全市7家法律援助中心全部达标。
存在问题 通报不手软
全市52家司法所除兴庆区个别司法所、西夏区文昌路司法所、贺兰山西路司法所等少数司法所外,绝大部分未按要求和规范制作悬挂司法所牌匾、工作人员公示牌和室内门牌等;大部分司法所无视频会议室或者视频会议室无视频设备;16家司法所人民调解室未按规范化标准建设;其中兴庆区司法局玉皇阁北街司法所、胜利街司法所、新华街司法所未悬挂任何可以证明司法所办公场所的牌匾、公示牌,贺兰县司法局所各司法所公示牌上没有工作人员照片。
贺兰县法院窗口工作人员未挂牌上岗;灵武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工作时间大门紧闭,无人值守;灵武市交警大队大厅未设置等候座椅,办事群众蹲地等候,警民联系箱锈迹斑斑,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公示栏一片空白、满意度测评器隐蔽放置,事故处理大厅等候座椅破烂不堪,人员去向牌无姓名。永宁县交警大队巡逻一中队外出执勤,未作告知致使办事群众长时间门口等候。贺兰县公安局拘留所、交警大队五小车辆管理所因干警统一量制服装未做合理安排,出现无干警在岗的情况;金凤区满城北街派出所干警一边抽烟一边倒车。基层司法所多数工作人员未佩戴胸牌。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多个窗口单位、个别基层法庭卫生较差。主要是市戒毒所、兴庆区文化街派出所、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派出所、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服务大厅、灵武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大厅等35个窗口;兴庆区月牙湖司法所、金凤区良田、黄河东路、长城中路司法所以及贺兰县梁台子司法所、灵武市城区司法所等6个窗口,兴庆区法院大新法庭、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法庭、永宁县李俊法庭3个窗口。
服务亲民 表彰不“吝啬”
记者从会议现场了解到,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30%的窗口如期达到了“四化”建设标准,从中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窗口和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法机关窗口单位建设工作,市委政法委决定命名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举报接待大厅等68个窗口单位为“达标窗口”,对兴庆区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等10个优秀窗口单位、勉格文等30个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达标和优秀窗口单位颁发牌匾,先进个人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下一步,市政法委将切实提升政法服务型窗口的服务水平、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继续开展明察暗访,对最差窗口单位挂牌整改、限期整改。对已达标窗口、优秀窗口实施动态管理,对名不副实的,进行该摘,曝光,整改,等措施。
会议现场
表彰
表彰